首次po文,且手機排版,請見諒。
前提,原po碩三,即將畢業,妹妹大二,皆在臺北唸書,目前住臺北親戚家。(家鄉在桃園)
親戚不久前在林口購屋,有搬家的打算,故原住在蘆洲的房子,打算賣掉或出租。
依事情的發展,我和妹妹打算搬出去,住離妹妹學校較近(大直)的地方,爸媽本來也答應,但來臺北看房後覺得太貴,於是要我們暫緩搬家一事。
爸媽說法認為,還在唸書不用住太好。且親戚有說,若賣不出去,就讓我們住,也可省房租。爸媽也覺得這樣很省錢,但我和妹妹認為,若親戚的房子能租別人,對他們房貸也不無小補,我們也不會不好意思。
而後,親戚說若是用兩萬塊租我們(包網路,水電,網路…幾乎都包了,只要每月付兩萬)這樣一來可以保障房子且親戚想回來就可回來(去年才裝潢),二來我們也不用負擔太重(有考慮即將北上念大學的弟弟,也可同住)。
我和妹妹都很感謝親戚對家裡的慷慨解囊,且在我大四實習開始就一直住在親戚家了,親戚都把我們當自家人看待,所以我很感恩。
但問題就在這裡…
本來我們以為爸媽不願在臺北租房,是因為太貴,這點我們有用較便宜的套房說服。
後來,親戚的好意,加上爸媽的說法,變得我們好像只能住那,只要不搬出去就好。
並非是親戚或親戚家不好,而是我高中開始就住外面,不是住宿舍就是親戚家,只有假日回家,家裡是做生意的,所以回家都要幫忙,嚴格說起來,只有回家過夜;因此,希望自己工作之後,能有個像家的地方,可以自己安排擺設等,比較有歸屬感。
妹妹則是認為,既然都要花錢了,為什麼不能住離學校較近的地方。
以上,想問問板上的前輩們,以我們的想法有辦法說服爸媽嗎?或是有更好的說詞,還是我們身在福中不知福…也請鞭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