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syche (時間ä¸å˜åœ¨)
2014-12-27 02:00:001.保護令有行政/法律效力,但對無視行政/法律的人無效.簡言之,你得確定你申請保護令的動作,不會因此觸怒對方,反而帶給你更大的傷害...(如果因此被捅一刀,保護令也救不了2.申請保護令應有一定的前提,我雖不清楚(建議自行google),但如果他不是對你揮刀,也不是到你租屋或公司大罵,那前提?身為成年人又有經濟能力,搬走跟保持距離還不夠,另外申請保護令的必要性或意義在哪裡?(不是反質,而是討教!我想知道我的疑問是:(1)如果子女自己回到父母家,結果被父母所傷,那應該無法靠保護令提告,因為是自己靠過去,不是別人過來如果真的被父母所傷,就算沒保護令,其實也能提傷害告訴.雖然告父母,社會公論普遍認為不肖,但對父母申請保護令,其實會需要背負的社會輿論壓力應該半斤八兩吧?(2)還是說,如果可以提出具體事實得以申請到保護令,就可以避開"被父母提告棄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