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 男友34
交往三年九個月,同居兩年多(台北)
今年懷孕到現在已經後期快生了
但是因為我媽的關係遲遲不能登記結婚
(不知道是因為錢還是我媽自己感情不順怕我也一樣)
前陣子我申請補助有三萬五
我媽希望我把剩下的學貸繳清
因為我和男友一起做的生意失敗
(有兩次,一次是男友家自開工廠一次是男友自己開)
所以有六個月以上沒繳學貸
銀行寄信說要一次繳完剩下的費用(三萬初
但我還是想分期繳
因為已經有請月子媽媽等我生完到家裡照顧我
一個月要七萬多我想幫忙分擔一些
但我媽覺得是我男友家吃定我
她覺得請不起就不要請
要我回台中給阿嬤照顧
但在我搬到台北前我們(我媽,我,我妹)就是因為跟阿嬤住不和才搬出阿嬤家
(現在是我媽,我媽男友跟我妹一起住)
雖然說搬出後關係有改善
但是阿嬤也老了行動也不太方便
是要我回去給她照顧還是照顧她?
都生兩個了不知道做月子很重要嗎?
其實我媽還是很關心我
只是可能窮怕了
怕以後她沒工作不知道依靠誰
我也知道我讓她很失望
對她真的很抱歉
但是常常就跟我說到錢的問題
我真的覺得壓力很大
常常都想早知道就不生了
是不是就沒那麼多煩惱…
到底是我問題比較大還是我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