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每個月我都會和老婆各拿1.5萬放在小孩的戶頭
就是付保姆費還有小孩支出一些東西
過年時老婆的阿嫲過世了
喪葬費最後加加減減大約就是要十多萬就是了
於是我老婆說他可不可以半年先不要付這1萬5
我就說那十多萬要怎麼處理
她說她們分成三份
就是她爸媽一份
然後她妹一份樣子
然後她一份大家合出這樣子
只是她先支出
後面她妹還有爸媽再補給她
結果最近發現根本就不是這樣子
她打算剩下的全他支出
沒打算跟她家人要
只是我還沒親口問她
但是我覺得很生氣
感覺對我一點也不公平
如果是妳自已賺的錢要付就算了
現在根本就是變相拿小孩的錢去付
真的跟她說了
又只會亂生氣
不知道大家是否覺得是我有問題?
還是也覺得我應該要跟我老婆明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