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dnevalf (maple)》之銘言:
: (不同意記者抄文)
: 從小家在台北,爸媽個性不合,媽媽從我國中開始出去工作養我們小孩到畢業(之前是家
: 庭主婦,媽媽沒工作前常擔憂沒錢),個性很執著又傳統。
: 我家ㄧ直是租房(爸媽自我高中後分居,爸爸自租另ㄧ間,就不再負擔家計),等到我跟二
: 哥工作後就分攤家計,媽媽就不太需要付出太多。大哥因後來去大陸工作未住家就沒負擔
: 家中費用。
: 二個哥哥婚後,嫂嫂們都跟媽處不合,大哥回臺後等生了孩子就搬出去(租房),二哥好不
: 容易去年考上公務買了房(桃園),媽媽有幫出一點頭期款,但因媽幾年前照顧外公婆辭了
: 工作,也長期在外公家住照料(臥床病人),今年外公婆過世後,媽媽面臨到要回去二哥那
: 的問題(有留ㄧ房給媽)
: 媽媽覺婆媳很難相處,回去好像看哥嫂臉色。(我媽是曾有段日子很強勢,可能是大家口
: 中的惡婆婆)
: 但因父母各自有年紀也快退休,如兩人各自租房(有問過是否可能一起下去,但爸媽各自
: 覺不可能),總有一天會有花完的時候,哥哥們都因太太們不喜歡我媽的問題也都開始跟
: 爸爸媽媽疏遠,只要提到錢大家也都不太想面對(曾提過大家各自分攤ㄧ些爸媽租房費),
: 加上各自也都有家庭要顧,能給的真的不多。而我也結婚住在外。
: 覺得因為家境小時不好,我們已各自成家努力,但爸媽的問題會存在是未來的不定時炸彈
: ,不知是否會有好的建議。
直話說就是 "錢" 不夠用 、 各自有各自的家庭要顧!
分析可能幾種情況
先說錢的部分
1. 家中的孩子每個人每月付出固定的孝親費給媽媽,
假設1個兄弟5000元 x 3個兄弟 = 每月15,000元
勞退拿月退 每月假設1~1.5萬
這樣每個月就有15,000元 + 1~1.5萬 = 2萬5~3萬
(省著用很好活到人生結束了,以後的安養院基本款的也夠用)
2. 家中的孩子每個人每月付出固定的孝親費給媽媽,
假設1個兄弟5000元 x 3個兄弟 = 每月15,000元
65歲拿國民年金 每月假設3千元
這樣每個月就有15,000元 + 3千 = 1萬8
(省著用很好活了,但以後的安養院基本款可能不夠用)
再說住的部分
1.住二哥家(其他兩個小孩孝親費增加,二哥就不用給孝親費了)
再三叮嚀媽媽 多聽(多傾聽二哥家的聲音)、
少看(不該看到的不要看 就算看到了就當眼睛業障重)、
少說(不該說的就不要說 顧好自己就好喔)。
2.桃園買間套房給媽媽住 1x0萬左右 (三個小孩分擔貸款應該不難),
至於你爸你們也要養他嗎?
另外就是推文有人說到到南部買個透天這個想法,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
但如果可以的話 到台南彰化嘉義 去找30年兩層舊透天1x0萬就有,
我朋友爸媽最近就去當地找到了一間~ 現在過得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