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上一代有財產糾紛,結果是姑姑分最多(但不需要負擔照顧長輩的責任)
這一代有姐姐嫁出去,有姐姐在家裡沒出嫁,出嫁的一年回來三到五次,
在家的不太會幫忙,長輩長期住院時會負擔約最多1/4不到的照顧責任,除了長期
住院外的任何事物不會協助。
心得:可能有些女生看了會不爽,我知道這個年代女男平等,但我想說其實不平等。
分錢的時候以目前的法律是完全平等的。但義務上基本上都還是給男生負擔居多,
尤其女生嫁出去後,重心都會在男方家庭,女生版一堆女生說嫁出去
一樣可以照顧原生家庭?說實話我算交友廣闊的,除了一個兄弟的老婆一
直挖老公的錢回娘家外,大部分說還要回頭照顧娘家的幾乎沒看過。
說這麼多就是想說,權利跟義務應該是相對的,顧你沒出到力,分你要分一樣多?
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