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只有3個人口,這幾天媽媽突然2次中風左邊癱瘓無力,手腳都是,
我爸年齡70歲,身體並非健康...也不願意去看病,目前做臨時工應付生活費。
現在媽媽待在醫院加護病房,之後要轉入普通病房,主要是由我來照顧她,
但是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大多都是台南與高雄通勤,要照顧媽媽的話,
要改做兼職工作,不過兼職工作薪水也差不多2萬塊左右,
我白天工作,晚上由臨時看護幫忙,臨時看護1200元/8小時,
若說是陸續1個月15天請看護,1200*15=18000元,
我1個月薪水就沒了,這都還沒加通勤費與生活費,
我現在正猶豫到底要不要乾脆把工作辭職掉 ...? 自己來照顧媽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