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all (winall)
2016-06-03 19:28:04小心,這有案例,沒報被罰錢 http://goo.gl/AujkYL
多少錢要報:
一、 一定金額:指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
二、 通貨交易:單筆現金收或付(在會計處理上,凡以現金收支傳票記帳者皆屬之
或換鈔交易。
全部條文 http://www.topwin.com.tw/money/legislations.html (右上方字很大)
未依規定辦理之法律效果
金融機構對於洗錢防制法應配合辦理之事項,如有違反,即有受行政處罰或刑事追訴之
可能,因此,在相關之作業程序上吾人自須審慎以對,特將有關罰則說明如下:
1.對於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未依規定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者,處新
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且可能是一筆交易一個處罰。
2.對疑似洗錢之交易,未依規定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向法務部調查局
申報者,處新台幣三十萬元以 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3.不具公務員身分之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如有洩漏或交付關於疑似洗錢交易或洗錢犯罪嫌
疑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
罰金。至於具公務人員身分者犯之,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論:趕快告知主管並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