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sinlu (欣)
2016-10-19 07:51:08最近公司考核我試用期不過
要我離職有沒有大大有相關經驗
有什麼權益是可以爭取的?
非自願離職?資遣費?找工作假?
作者:
mirce (楓葉)
2016-10-19 08:32:00試用期本來就有可能不過……祝福你……
作者:
icarusk (kkKK)
2016-10-19 08:45:00試用期合法嗎
作者:
kurorokawa (benjaminbenben)
2016-10-19 09:13:00去當地勞工局諮詢...大公司的話請直接告他
作者:
SSDing (ssd)
2016-10-19 09:28:00記得,他要是說非自願離職會留記錄,是在嚇你,反正你要請失業補助,就是要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你沒有要待金融業就去勞工局,如果要就…這世界很黑低…
訂有試用期沒不合法,只是資遣也是要比照規定來爭取是你的權益,不過金融業會互相照會也是真的前同事2個這次去兆豐都有被打來問,而且中間還隔其他家
作者:
okla 2016-10-19 11:12:00你有什麼作業疏失之類的嗎
作者:
kurorokawa (benjaminbenben)
2016-10-19 12:24:00過來人,山上走了賠了2個月薪水,後來前輩說他也是,但他有要到資遣費,我們現在在tier1的金控,只要你沒犯錯,告他就對了
作者: Robben (裸奔) 2016-10-19 12:46:00
根本沒有什麼黑不黑 之前也有同事離職前鬧事 還不是跳槽跳爽爽
作者:
cancan (cancan)
2016-10-19 13:30:00待過某民營作三個月走也是要賠制服費1萬多~貴貴
試用期合法 只是該給你的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書都要給
作者:
venaQ (飛那)
2016-10-19 22:31:00試用期不合法吧?看勞工局寫的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6-10-20 00:24:00試用期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 一個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怎麼會有法律討論它呢 重點公司借試用期三個字扣押了你多少權利 違法就違法 不違法什麼期都一樣你最後面說的三個都是你可以爭取的 要不要爭取就看你個人了
你當初進去時應該都簽了試用期同意書,公司就認為你同意
建議原PO如果要爭取就要現在做,離職再爭取勞工局只會跟你說你已經離職視同放棄,他們也沒辦法應該說勞工局的理由是你自願離職,他們無法介入勞基法的相關內容,最好是看勞工局的解釋函令,不要看勞基法本身,實務上勞工局是依據解釋函令辦事的有法不執行的情形在勞工局已經很多年
試用期在法律上不存在,沒有不合法。主要是看當初簽的同意書是不是未滿半年的定期契約作為試用期,如果是的話,約滿公司不轉正職要你走,的確是不用給付資遣費。
法律沒有規定試用期 所以沒有合不合法問題 他要你走就該給付資遣費 沒有可以告 當然金融業會照會 所以後果還是要考慮 除非你很幸運下一個工作在金融業的單位沒有認識你前單位的人 不然有些有合作關係的都很熟 想知道你底細打個電話問就可以了 當然 沒事不會隨便打啦定型化契約違反勞基法視同無效
作者:
goshfju (Cola)
2016-10-21 22:48:00QQ
作者: angykiller 2016-10-23 21:39:00
差別就是假設非自願離職應該有資遣費如果給你自願離職的話 不會寫不適用
這圈子很小的,各家人資之間多多少少有些同學朋友學長學姐關係,你要鬧大要考慮以後還有沒有要進金融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