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土銀法務心得

作者: jack760324 (空無一人)   2016-11-01 15:23:50
壹、前言
由於版上資訊不多 小魯考了兩次土銀法務都有上榜
所以提供小小的心得。 給以後需要的人
私大畢業 國立研所 退伍後準備了一年
很笨什麼都沒上只上了警特 但自覺不適合。
剛好104年土銀有招 所以就來考。也幸運的上了
貳、成績(大概的分數)
104年 筆試:74 (面試標準似乎是69)
專業82.5。國英63
面試:87 (最低錄取77.1)
105年 筆試:77.1 (面試標準70.5)
專業82.5 國英69
面試:91.33 (最低錄取80.27)
參、筆試(分數不高很羞愧。 僅供參考)
公文:一篇50分 這兩年都考上級對下級的函
沒有下級對上級的部分
努力寫大概都可以拿到30分以上
英文:50分選擇題 單字+文法+閱測一篇
中級英檢左右 不難 但要注意一下時間
因為公文+英文只有一小時
專業科目:民法。民訴。票據。強執。銀行法
銀行考試較重視 基本觀念
像人事時地物
尤其是幾天? 什麼人?法效?
所以像很瑣碎的裁判費多少。也要稍微記
我是直接看法條。然後把重要的條文 要件
抽出來打在word檔上。 約二十頁
肆、面試
我把問題分成 自傳類。 個人類。法律類 金融類
自己打成每題三句左右的擬答。找朋友討論修改
104年問了
Q:你覺得IPO如何?
IPO可以增強土銀競爭力 提升資本適足率
我把吳董講的那一段話直接貼上。
Q:最近的修法?
支付命令修法
1.債權人需釋明。這部分銀行有明確的借據所以ok
2.沒有既判力只有執行力。
所以往後銀行可能多以起訴方式為之
Q:接上題問 那保全程序呢?
不懂這題在問什麼。只記得好像91年有修
所以我又鬼打牆的再講一次支付命令修法
Q:如果你辦到親友的事務。 你會怎辦?
我會回避。 因為可能有違法的疑慮
Q: 那如果沒有違法呢也合理呢?(os..白眼)
我還是會回避. 因為外界觀感會不佳
Q:你這樣不是把事情丟給別人嗎?(os..不要逼我)
我認為工作是講求團隊合作。有同樣情形時
我也會幫助同事
Q:你要如何推銷產品給「親友」?(os.是有多愛親友)
我會依親友需求。推薦他適合的產品
以上只有這幾題比較讓我傻眼。其他都是自傳問題
105年問了
Q:你為什麼要再考一次?
家庭因素加我愛土銀之類的...
Q:那年資怎辦?
兩位委員一直糾結於此。 差點答不出來
最後我回「這部分不是我考量的點」
( 堅持想回家的想法)
Q:如何達到銀行與客戶的雙贏?
例如催收
如果客戶只是暫時周轉不靈 那我會與他協商
協助延期還款
Q:那如果他就是覺得債務太多?
我們可以協商像減免違約金或利息等等
Q:你這樣做不是會造成銀行損失?(os又是要逼死我)
一時間想不出來。微笑的把剛才回答換句話講一遍
結果委員不死心。 又再問一次
我說這部分銀行會有備抵呆帳。
所以不會有損失的問題。 (....心裡在崩潰)
Q:你有知道強制執除了動產或不動產外
還可以執行什麼嗎?
耳背...第一次回可以拍賣機器
第二次才說。可以執行薪資
Q:那薪資一般扣多少?
三分之一
Q: 法條沒有規定三分之一。為何實務是這樣?
保障債務人的最低生活需求
Q:你知道法院都發什麼命令來轉薪資?
移轉命令或收取命令。 且都會讓債權人表示意見
Q:移轉命令。收取命令。有什麼差別?
完全忘記差別。 只說就最終效果上是一樣的
但兩者還是有別。一個比較被動。
還沒說完時間就到了......
伍、心得
我覺得面試最重要的是「從一而終」
前面講的話。如果是合理沒問題的。一定要堅持住
然後用溫暖。微笑的回答來回擊
還有自傳手寫。 字要寫好看點。我是用鉛筆畫格子
一個字一個字寫。再擦掉鉛筆痕跡
陸、工作心得
在土銀同事長官人都很好。 前輩也很願意教
同期有在總行人資。政風。信託。秘書等
有在分行則在做授信或管理或存匯
但缺點是容易安逸。成長比較慢。
加上土銀很少法務。 所以來了之後
只要牽涉到法律問題都會問你。
也只好自己想辦法解決。或許這也是學習
但如果有雄心壯志的話。 建議到民營銀行
因為真的成長......很慢很慢
最後拜託知道我的。 別曝光我。跪謝!!!
另外想要口試擬答word檔的可以私下給
作者: SSDing (ssd)   2016-11-01 16:27:00
再考一次,為何年資會有問題?是第一年上了,沒報到?
作者: kisha024 (4545454554)   2016-11-01 16:43:00
別人發心得 何必噓呢?
作者: SSDing (ssd)   2016-11-01 17:51:00
按錯,補推
作者: cutiepie (我愛文青)   2016-11-01 17:59:00
考不同區?
作者: LittleAllen (明明就)   2016-11-01 18:54:00
考法務說不定做櫃台
作者: sisistar   2016-11-01 19:57:00
是「迴」避喔
作者: BEARLALA (QQBEAR)   2016-11-01 23:03:00
這邊的年資應該是指現在待的單位吧?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6-11-02 02:13:00
為什麼考兩次 不懂感謝分享
作者: GuoJia (想去玩)   2016-11-02 08:22:00
看了104/105年簡章,應是想考回南部,年資應該可連結榜單:依簡章規定現職職員不占錄取名額,故增額錄取
作者: paz1117 (innerpeace)   2016-11-02 22:28:00
感謝分享
作者: zhenruichen   2016-11-03 18:53:00
強者
作者: toto77 (柔柔)   2016-11-14 05:28:00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16-11-17 08:55:00
歡迎來五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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