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金管會規定視公司型態決定是否要簽實質受益人聲明書,
不過。。。816從今年9/18開始用新的實質受益人聲明書,不論上市櫃、公發、非公發,
一定都得填寫董事長、總經理、財務長、所有董監事的生日、國籍,否則後續的額度建立都不肯放
行。
最大的問題就是公司都說第一次聽到銀行要這些資料,有些比較缺錢的會提供,但大公司
或不缺錢的就不提供或是只給董事長資料,所以業務推廣上有一定困難。
部門與法遵也開了會,法遵表示是金管會的新規定,只能遵循規定製作表格。我也問了其
他銀行,阿哩他們都沒聽說過有這件事,還是用去年底的版本。
請問各位先進,其他銀行為什麼還沒適用新規定呢?懇請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