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型銀行需導入風險內部稽核制度

作者: rock971230 (鋼鐵的福爾高雷)   2018-05-04 13:19:52
1.完整標題:
強化風險辨識能力 大型銀行需導入風險內部稽核制度
2.連結: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112308
3.內文:
根據金管會最新規定,為強化金融業風險辨識及評估能力,提升其自我監督管理效能,金
管會將採兩階段方式,要求大型本國銀行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其中,凡資產
規模達新台幣 2 兆元以上的本國銀行,最遲應於 2020 年 8 月底提出申請。
金管會表示,因應複雜多變的金融環境,國際上,有很多金融機構多已採行「風險導向內
部稽核制度」。所謂「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就是由金融機構依其風險評估結果,自
行訂定內部稽核查核頻率,聚焦於重要風險並加強查核深度,以利內部稽核資源做更有效
配置。
金管會表示,截至 2017 年底,我國主動申請且經核准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
計有 6 家本國銀行。
為賦予本銀行內部稽核工作彈性,並與國際接軌,金管會表示,將規劃依銀行的資產規模
採循序漸進方式分兩階段推動,以利銀行業者有充裕的時間建立風險導向內部稽核評估的
方法與程序,以運用風險評估結果,導入該項制度。
而兩階段的時間表分別為:資產規模達新臺幣 2 兆元以上的本國銀行,最遲應於 2020年
8 月底前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目前符合此標準的有 9 家銀行。
資產規模達新臺幣 1 兆元以上、未達 2 兆元者,則最遲應於 2022 年 8 月底前提出申請
,目前符合此標準者則有 5 家銀行。
金管會將於近日發函銀行公會轉知會員,以利符合條件的本國銀行,於期限內提出申請導
入「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
4.心得:
固力熊又幫大家找事情做嘍!又有新的表格可以填嘍!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8-05-04 13:27:00
這種沒做過櫃檯的人管銀行就是這樣啦 慘
作者: ssssxd (Raymond)   2018-05-04 16:28:00
做過櫃檯?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8-05-04 18:40:00
翻譯:報表跟檢核表再多印一些!!
作者: bankauditor (oda)   2018-05-04 19:20:00
導入是好事、國外早就行之有年、銀行評估各單位風險後才決定查核頻率、不再一個單位一定要一年查兩次、風險低的單位也許三年一次、風險高的也許一年三次、對於查核跟受查都不用再為了滿足法定的查核次數而疲於奔命~
作者: metatron058 (metatron058)   2018-05-04 19:59:00
可是本國稽核大人對「行員」漏章都評為高風險,甚至抓到董事長拍桌問這種為何重複缺失,廢話蓋章的位子那麼多都有員編還要一直蓋,這樣大概只有某些部室是低風險,分行大概要評到1年12次,還是稽核大人乾脆駐駕分行算了。
作者: lolicum (壓力大 想想蘿莉就舒壓了)   2018-05-04 20:20:00
聽說009還是006的稽核只要抓分行缺失太多就會被派到該分行是不是真的啊有沒有卦
作者: bankauditor (oda)   2018-05-04 20:21:00
單純作業表單漏章是作業風險、但若是缺了有權核決人的章可就成了權限不足的合規風險、一種缺失態樣還是要看發生在控制點上的哪裡才能判斷、契約對保人的章漏了可能會變成法律風險~不能以偏概全!風險有很多面向、營業單位最大的當然是作業風險、畢竟作業執行大都落在營業單位、管理單位則是涉及合規風險或是策略風險居多~
作者: metatron058 (metatron058)   2018-05-04 21:31:00
樓上講得真有所感,遇過經理要換職位時,心情愉快地告訴我,他的簽法,可以看成如擬也可看成知悉之類的講法,走在灰色空間,不過遇過的稽核在作業風險的章方面,都是在申請書附件的查詢類或更新類,真的不知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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