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求救 關於工作證明

作者: z6936 (sam)   2018-06-07 21:37:29
想請問一下
八大行庫招考時都會有組別
例如:法務人員、外匯人員、放款人員、數位金融人員等等...
假設法務組的下分行兩年不一定都在做法務 可能1年多都在櫃檯
這樣等到2年後要跳槽時有辦法開XX銀行法務人員2年年資嗎?
(就是以當初考進去的抬頭為工作證明)
以此類推外匯、放款、數位金融等等
不知道去求總行人資可不可以寬容一下
還是要跟分行總務談
感謝大家
作者: kutkin ( )   2018-06-07 21:40:00
你可盡力爭取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18-06-07 21:53:00
問總行人資,每家做法都不一樣
作者: Urgod (烏爾加特)   2018-06-07 23:27:00
很難,晉用任何職位時都有公文跟電腦紀錄的去看自己的人事資料,看他們職稱是不是建法務就知道了。
作者: ryusenming (三十大叔)   2018-06-08 00:10:00
是有聽過掛A職務,實際上是做B職務的事= ="
作者: oAlvino (Alvin)   2018-06-08 08:07:00
如果不是為了跳槽,通常不會有人在意這個,人資當然也不會在意這個細節吧?
作者: wein0703 (恆星的恆心)   2018-06-08 08:32:00
我的工作證明沒有寫內容只有寫離職時的職等跟到職離職的時間了,我前東家好像要申請工作經歷證明才有詳細的
作者: Laincast (鐵人)   2018-06-08 08:34:00
只有寫離職時的所在部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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