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7月初的時候面試國泰金控的法遵部門
在7/30 (二)的時候 人資打電話過來說 基本上會錄取我
只是薪水還沒談攏
這幾天就會核薪通知
然後他們很缺人吧?
希望我能夠盡快到職 最晚就是9月初
給我最長一個月的時間辦交接
因為我目前仍在職
是一人法務
需要找人面試 交接等等
我知道等到書面的錄取通知下來再提辭呈當然比較保險
可是在板上看到有前輩被反悔的
讓我不知道到底甚麼時候提辭呈比較好
因為找人至少等花一段時間
然後辦交接程序等等
所以想請教版上的前輩
甚麼時候提辭呈比較好
還有有人被國泰撕過Offer的經驗嗎...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