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兼職被抓到只被記申誡,我以為是很重的處罰,
大家怎麼看?
公銀襄理兼營民宿 調職還被判記申誡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81839
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在公股銀行台灣土地銀行某家分行擔任襄理的趙姓公務員,被
檢舉經營民宿並利用上班時間接聽訂房電話,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趙女違反公務
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規定,判決記申誡。
趙女遭檢舉在花蓮經營2間民宿,並用買下的民宿,以房地為擔保向自家銀行申請貸款,
一間民宿成功申請到1784萬元貸款,另間民宿因申貸金額過高遭拒貸,趙女轉而向花蓮第
二信用合作社貸款2000萬元。
土銀進行查處時,趙女坦承有經營民宿,表示不知道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並承諾將
儘速處理後續事宜,懇請總行從輕發落;後卻改口稱,民宿由妹妹經營,但土銀清查發現
,趙女確實是民宿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於上班時間聯繫民宿事務,並將營利所得轉入自
有帳戶償還民宿購屋貸款,土銀除先將趙女調離主管職,並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她送交
公懲會審理。
公懲會調查,觀光局「臺灣旅宿網」揭示該民宿訂房專線及該民宿名片、臉書的訂房專線
,都是趙女的手機號碼,且帳戶交易明細經土銀勾稽比對後,顯示趙女利用其弟在土銀分
行開設的活儲帳戶供民宿房客匯付住宿費用,再將經營民宿營利所得以現金方式存入該帳
戶,待累積數萬元金額後,趙女再轉存入自己在土銀的職工存款帳戶,用於償還民宿貸款
。
趙女去年4月接受土銀政風處訪談時,承認與家人合夥經營民宿,民宿連絡電話是她的手
機號碼, 大部分是她在接聽使用,有時妹妹使用,「我只是偶爾在上班時間接聽訂房專
線,處理訂房事宜」,公懲會審理時卻翻供否認,公懲會認定為卸責之詞,認為趙女行為
會使民眾對公務員產生不專心自身業務,紀律鬆散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因此予
以懲戒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