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結: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1221soc001/
2.內文:
「身為金融機構,台銀人壽晉用人員居然可讓人走後門,真的太扯了!」
投訴人A先生向本刊表示,2015年3月,台銀人壽公告的新進人員甄試簡章中規定,職缺僅
有一名的10職等的法遵室人員,必須由曾在公、民營金融機構,擔任「9職等職務工作3年
以上、月薪相當於5萬7千元以上等級者」才可報考,可是卻出現離譜的舞弊狀況。
A先生透露,一名Y姓的8職等、月薪5萬3千多元的台銀人壽法務人員,明明在該職位僅任職
2年,根本不符合資格,竟可承辦草擬10職等人員的招考資格,導致該年只有2人符合招考
條件;單位主管還核可這樣的招考內容,讓其得以親自報考,Y員私底下更疏通管理招考的
人事讓其錄取,實在不可思議。
A先生指出,該名人員刻意為自己量身打造職缺,也完全不知迴避,根本是球員兼裁判,更
合理質疑其與人事單位有勾結,才可放水報考。
3.心得:
這在公行行庫不是很常見嗎?
莫名奇妙就從xx單位空降進總行爽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