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任職於某公股銀行
得知央行調降利率後
身為負債一族的我多少有點小確幸
公文出來行員消費性貸款竟然高於1.25%以上?
定睛一瞧全文 真的沒看錯
問了幾家同業 09/30補助結束後大多落在1.1%之下
高高在上的長官認為行員都沒有貢獻度領低利率不合理也就算了
但我不理解還硬要拉銀行法33條說條件不得優於同類授信對象 (黑人問號?
傳產的中X集團常態性員工信貸都低於1.2%之下
更別提台X店之類的科技大廠的合作專案利率
還有經理詢問行員消貸要不要辦來買IPO???
這種一天三套紓困做法的殃行下達配額命令的情況下
請問官員是不是也可以開放行員申請1.05%的紓困來衝各種長官想要的量?
請問現在從院長到基層主管是不是都只想爽撈一波之後走人?
別人的XX死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