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肥宅安ㄍ
小弟是時薪135元的人森勝利組飲料店秘書長顧問仔。
秘書長寫了兩年的SAR
有一類人,好氣又好笑。
他們頻繁的使用ATM,一天領個7.8次,然後兩三天一次這樣的循環。
然後打電話去問他
他說啊就慢慢領可以賺點數啊,能抽東西耶!
還特別說他都用沒人的時候不會去妨礙到其他人
真棒...
原來是某同業的活動,提領次數集點數。
導致觸碰到短期頻繁條例的洗錢條件
雖然都不用申報,但是跳出來就很崩潰。
洗錢防制法是所有銀行的負擔,不要再增加案件了
昨天又跳了,原來是活動持續進行。客戶還跟我說你們都沒有,學習一下啊 槓~
賣修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