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4小時需休息半小時,
這種規定是不是滿搞笑的,
有時候忙得要死,最好是下班時間到了還休息半小時,
肯定是趕快做一做趕快下班,
這條規定是不是可以廢掉了?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21-06-23 20:55:00可是我都工作半小時休息四小時欸
作者:
sky2468 (Mark.Lin)
2021-06-23 20:56:00這樣某些資方沒有辦法在你工作四小時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少算加班費?
這應該是基層勞工(傳產、作業者、操作員、工廠、工地類勞基法大多沒規定適用行業別
這樣可以讓公司節省兩次半小時的加班費阿比方說表定5點半下班,因為規定要休息30分鐘,所以六點起才算加班費,當然五點半到六點之間你是不敢真的去休息的。勞基法很貼心的,體貼企業
作者: ms0545173 (小影) 2021-06-24 01:27:00
老闆會拿這個拓你下班時間 但你根本沒休息
作者: lee457088 2021-06-24 16:17:00
其實你午休的一小時就算在一日工時的八小時休息了
作者:
Or3 (new life)
2021-06-25 11:27:00阿不就是午休時間....
作者:
kikipig (超帥銀行員)
2021-06-28 15:11:00羨慕一樓
作者: RS9527 (RS) 2021-06-28 15:21:00
民營好像都會這樣...官股除了017還有其他間嗎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21-07-01 17:25:00逃避加班費+1 前公司5:30下班 但6點之後才開始算加班所以我都很堅持去樓下走走 買飯吃再回來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21-07-09 19:08:00重點是那半小時無薪 但是你的平均日薪卻包含假日 反正勞基法很多眉眉角角在卡勞工油
那辦小時就逃避加班費啊 表面上休息實際上是工作 反而還不用付錢 到底哪個天才想的而且仔細想根本不合理 要下班就回家了 誰還跟你留在公司30分休息完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