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Reewalker 信箱]
作者: pili (霹靂兵烽決之碧血玄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麟洋配」爆公務員代言爭議 土銀說話了
時間: Wed Aug 25 19:47:08 2021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陳美君
3.完整新聞標題:奧運金牌「麟洋配」爆公務員代言爭議 土銀說話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奧運金牌「麟洋配」爆公務員代言爭議 土銀說話了
2021-08-25 19:05 經濟日報 / 記者陳美君/台北即時報導
土地銀行羽球隊隊員王齊麟、李洋奪得2020東京奧運羽球男子雙打金牌,品牌代言廣告或
出席活動邀約不斷,但兩人因具公務員身分,依法須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其肖像權使用
及廣告代言之適法性,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對於經紀公司在未告知土地銀行情況下,仍不斷推出代言產品及活動,為了避免兩人受到
傷害,土地銀行強調,曾多次與經紀公司聯繫,因有涉法問題須審慎注意參與商業活動之
性質,不希望因經紀人的錯判導致兩人違法。銓敘部也立即作出解釋函令,公營事業機構
以策略聯盟方式指派所屬出席合作範圍內的商業活動,尚非服務法所不許;又此種商業活
動所得相關收益,公營事業機構得透過自訂經費運用規定,將該收益分潤予所屬公務員,
讓兩位球員得以在符合法令規範下順利代言。
土銀表示,麟洋兩人為土銀長期培養的優秀球員,更為國家爭取到最高的榮譽,不容因經
紀人誤判導致兩人違法受到傷害,經紀公司如為兩人利益著想,應主動告知土銀相關規劃
,讓土銀可以透過程序幫兩人確認是否有適法性問題。畢竟相關法令十分專業,不是經紀
人或委任律師可以代為判斷,還是要以銓敘部的規定為準。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qgQZmp
6.備註: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8-26 20:18:00個人覺得:二人離開土銀,才符合經紀人的最大利益吧!
短期來看也許如此,但是當不再是巔峰的時候呢?'運動員的退休年齡可不是五六十歲,通常不到四十歲
作者:
sai1126 (bleach)
2021-08-27 08:21:00一堆法盲 還在扯政治
笑死,沒成名之前靠這種制度變相收贊助維持生計訓練,成名之後一堆法盲腦粉就在靠腰制度綁人三小的,如果沒這制度這兩個搞不好早就放棄打球去上班賺錢了好嗎XDDD紅了就鼓吹過河拆橋是嗎?這樣才是在變相扼殺對以後潛力新人運動員的培養吧?大家都紅了就跑誰還要砸錢養根本不知道你會不會紅的小咖啊?
作者:
sabisei (第六天魔王)
2021-08-27 16:04:00不該想要土銀的福利又想自己賺代言。
作者:
Trybeer ((踹比爾))
2021-08-27 16:36:00土銀哪有什麼鬼福利
作者:
skelling (STILL BELIEVE)
2021-08-27 17:54:00除了薪水,教練、場地都是資源自己聘教練、場地還有訓練費用,加一加不一定划算
作者: Robben (裸奔) 2021-08-27 22:48:00
拿金牌就能有特權?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1-08-28 21:02:00照土銀制度,新聞是說他們拿牌後每月土銀的薪資津貼至少9萬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