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銀行業的育嬰留停作法是如何?

作者: joggg (就G阿)   2023-10-18 23:46:47
代友人po文,友人無ptt帳號
北市某園區銀行,在申請育嬰留停時,申請表格註明,「復職以原單位優先,若原單位無
職缺,得安排其他適當職缺,若無適當職缺,育嬰得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因申請表上就已寫死條款,只有簽名的份,不然無法被同意留停 (奴工的悲哀)
但這條款似乎已不合勞基法,想詢問其他同業也是如此嗎?
作者: goby0903 (安寶)   2023-10-18 23:48:00
之前 銀行申請時,都可以回原分行上班,若沒職位了也補充是大樹銀行原分行無缺額,會安排其他分行的職缺
作者: pulato16 (1616161616161616161616)   2023-10-18 23:54:00
勞基法的哪一條? 育嬰是寫在「性別平等工作法」吧
作者: freekns (freekns)   2023-10-19 01:00:00
若原單位沒缺,會分配到別的單位
作者: NolanGorman (諾蘭夠慢)   2023-10-19 01:35:00
一律先回原單位,如果已補人滿編就看主管要調誰出去
作者: nidhogg (開始負債人生)   2023-10-19 08:33:00
正常約定是違法在那裡?公司縮編本來就可以走資遣,又不是育嬰留停就吃無敵星星,況且育嬰留停不給復職已經多了要主管機關同意。
作者: cutejp123 (讓我的願望都實現吧!!)   2023-10-19 13:04:00
之前有同事也遇到這樣問題,問過在勞動部上班的朋友,表示留停前是什麼單位、什麼職務,復職後就是要回到原本單位及職缺,才合乎性平法
作者: cloudlight (雲淡)   2023-10-19 18:42:00
8成薪
作者: convergent (準備開始工作)   2023-10-19 21:39:00
正常
作者: lspss93009 (歐文)   2023-10-20 12:50:00
灰色地帶 雇主有可能合法也有可能敗訴詳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第一項第四點https://i.imgur.com/xIfJtVr.jpg
作者: demangel ( 轉 身 )   2023-10-20 17:36:00
這什麼神鬼條款,比較像職場霸凌吧!
作者: findvienna   2023-10-20 18:42:00
可以終止勞動契約嗎?這樣違法吧
作者: Kydland (RBC)   2023-10-20 21:40:00
舉證責任在雇主吧 這很難說對誰有利 當然 資方有各種手段這也是實務上的事實就是了......
作者: benson502 (benson)   2023-10-21 10:24:00
雇主要用縮編終止,也要真的有縮編事實啊,例如關掉一間分行,你如果是正常人應該是不至於被搞,而且外面現在很難請人,生完願意回去上班雇主就偷笑了
作者: k85564   2023-10-21 16:51:00
只是寫保險的 大多不會這樣吧
作者: icespring (春天走遠了)   2023-10-22 00:59:00
我們這邊體感是會調到比較忙的分行
作者: Keade0325 (pinpin)   2023-10-22 02:05:00
沒聽過育嬰回職失敗的, 倒是不少育嬰完離職 XD
作者: howyoudoin (嘟嘟強尼)   2023-10-24 10:14:00
碰過一個知道試用期不過然後請育嬰假的….
作者: MozeIII (Moze)   2023-11-18 08:54:00
試用期不過沒有滿六個月吧,怎麼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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