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股銀行郭姓、黃姓行員是夫妻,2人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洗錢,成立人頭公司,並將
詐團詐欺得來金錢洗成虛擬貨幣,再洗成「合法」金錢,獲利恐破億元。桃園地檢署依涉
犯洗錢等罪聲押,桃園地方法院18日裁定郭男收押禁見、黃女20萬元交保。
據了解,郭男、黃女分別在該官股銀行於台北2間不同分行上班,2人在網路加入虛擬貨幣
群組,因群組內有詐騙集團成員,詐團得知2人在銀行上班進而吸收。透過放款的丈夫找
客戶貸款,並投資詐團虛擬貨幣。2人也將詐團贓款轉成虛擬貨幣,再洗到2人找人頭開設
的公司,讓現金「合法」,檢調懷疑2人獲利上億元,具體金額還在釐清中。
桃園地院羈押庭中,郭男、黃女都否認涉案,不過的確有詐欺贓款輾轉匯入疑似郭男等人
開設的人頭公司,而依照郭男供稱,有拿他人身分證開戶,可推斷郭男認知本案涉及不法
,足認郭男涉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本案
還有其他與郭男熟識人員尚未收押,且涉及不同專業人士規避金融機構監管,足認有勾串
之虞,且被害人多達數十人,詐欺金額非低,認為非予羈押,難以確保將來偵查、審判進
行,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黃女部分,她經辦匯款相關業務,足認黃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違反組織犯罪防
治條例等犯罪嫌疑重大。但相較於郭男,黃女較不具主導性,且與她最密切的郭男已經被
收押禁見,黃女小孩也才剛出生,審酌比例原則,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並在本
案偵查、審理期間,不得與其他共犯、證人接觸。
此案源自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淑瑗受理詐欺被害人案件後,持續擴大溯源,發現詐團洗錢
「順風順水」,懷疑有銀行內鬼,指揮刑事局、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這才揪出
官股銀行郭姓、黃姓夫妻檔與詐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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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洗錢防制要再更嚴格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