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好,關於追補扣表的填寫有一個問題想請問學長們:
我連上有位98-3T志願役士兵(社青)於98.11.27生效晉支,由73->7301
我要幫他追補11月份73->7301的4天薪差,
此外,自98.11月起,志願役不論官、士、兵均需自己負擔主副食費(原本兵不用)
這樣的話,要扣4天的主副食費
那麼,我應該:
1.在追補扣表上寫「追扣4天主副食費$XXX」?
2.在追捕扣表上寫「僅扣差額$XXX」?
3.在大領據上寫「僅扣差額$XXX」?
另外想請問,餉冊第一、四聯是否皆需蓋所有人的私章?
第一次自己辦餉,實在有點慌亂…煩請各位學長解答了
不過你先別急著寫在大領據上 等財務官核對金額後再寫
作者: sstool (simonstool) 2008-01-29 15:00:00
一, 四 聯不用蓋章。追補副食費讓財務官寫就好
話說我退伍後都忘光光了  ̄□ ̄∥不過你先別急著寫在大領據上 等財務官核對金額後再寫
作者: sstool (simonstool) 2009-11-29 15:00:00
一, 四 聯不用蓋章。追補副食費讓財務官寫就好
話說我退伍後都忘光光了  ̄□ ̄∥不過你先別急著寫在大領據上 等財務官核對金額後再寫
作者: sstool (simonstool) 2009-11-29 23:00:00
一, 四 聯不用蓋章。追補副食費讓財務官寫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