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國美館2015年青年藝術家作品購藏公開徵件

作者: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5-04-24 15:17:57
國立台灣美術館2015年青年藝術家作品購藏公開徵件簡章
一、宗旨:為獎掖青年藝術創作,促進當代藝術發展,豐富國家文化資產。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三、徵件時間:2015年3 月15 日至2015年5月14日
四、參加徵件資格及方式:
(一)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西元1969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藝術創作者。
(二)徵件項目及規格:
1.以視覺藝術類作品為主,媒材技法與創作形式不拘。
2.組件作品視為一件。
3.每人至多送審兩件作品,
並請提供近五年至多三件創作作品基本資料(含圖像)供評審參考之用。
(三)索取簡章、報名表方式:
1.自本館青年藝術家作品購藏計畫網站(http://youngweb.ntmofa.gov.tw)下載列印。
2.備妥印刷品回郵信封洽本館函索。
(四)徵件地點:國立臺灣美術館(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五)聯絡方式:典藏組 任先生(04)2372-3552分機363
五、評審方式:
由本館敦聘評審委員評選作品,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評審。
(一)初審:請於徵件時間內,
至青年藝術家作品購藏計畫網站(http://youngweb.ntmofa.gov.tw)
線上報名登錄資料,資料上傳完畢後,本館將以e-mail回傳確認信。
1.報名文件:
a.創作者與送審作品資料表(如附表一)
b.送審作品資料表(如附表二)
c.近五年參考作品資料表(如附表三)
d.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表四)
e.身分證影本(作為徵件資格佐證用)
f.作品圖片及影像檔規格請依下列規定:圖片以2MB以下的
JPG檔送審,影片、動畫檔建議使用MPEG2或標準DVD播放
格式(VOB),並請確認可以家用DVD播放器正常播放。
◎平面類作品:一張全貌圖,局部圖最多2張。
◎立體類作品:不同角度共3張圖,局部圖最多2張。
◎錄像/動畫/多媒體等作品:請燒錄影片精簡版(3分鐘為限),
另附影片完整內容。
2.請以線上報名為主,如有操作上的問題,請電洽本館承辦人
員,或填妥上述所列初審資料表單,報名表電子檔、圖片及影
像檔案以光碟燒錄,掛號郵寄至本館,並請詳細註明送審作品
與參考作品,以免混淆。
【初審資料恕不退件,通過審查之作品以網站公告之】
(二)複審:初審後,本館將以e-mail寄送初審通過通知函,
由申請人送原作參加複審,作品送件過程之包裝、
運輸與保險費用,由送件人負擔;寄送作品,請妥為包裝,如有受損情況,
概由送件人自行負責。複審未通過之作品,由本館統一退件。
六、購藏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作品經複審通過後,
由評審審查會審定價格,交由本館完成議價程序後購藏,並製發收藏證明文件。
(二)凡獲得購藏者,需將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予本館使用,
且不限區域時間、方式及次數,及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另應保證交付本館之相關著作,不致侵害第三人權益,
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者,應負責處理,如因此致本館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三)凡獲得購藏者,同意其作品得作公開展示、
推廣教育、文化創意衍生品開發等運用。
活動網址
http://www.ntmofa.gov.tw/chinese/news01_1.aspx?NID=2366&n=10089&LB=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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