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路倒急救 救護員挨告無罪

作者: garibaldia (garibaldia)   2012-11-08 16:07:01
日期:2012/11/08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484552.shtml
新北市消防局南勢分隊救護員張哲綱日前為確認路倒的吳姓男子,是否因疾病昏倒還是酒
醉倒地,對吳施行「疼痛刺激」,吳回家發現胸口疼痛、擦傷,竟告張業務過失傷害;板
橋地檢署認為「疼痛刺激」是標準救護程序,將張處分不起訴。
張哲綱昨受訪說,依照檢查意識流程,一定會以拳頭對路倒者磨胸,事後也跟吳解釋,還
是被告「很無奈」;張強調仍會堅守崗位,不會為此降低救護熱忱和品質。
處分書指出,張哲綱今年5月12日凌晨4時出勤,到中和區景平路協助路倒民眾,40多歲吳
男當時側倒在路旁,張先替他翻身,拍拍肩膀,見吳沒反應,就握拳磨胸,吳瞪大眼卻沒
回應。
張又連續2次拍肩、做疼痛刺激,吳才撥手並喃喃自語,張和同事認定吳只是酒醉,將他
交給到場的家屬和員警就離開;未料吳酒醒後胸疼,胸口有3公分擦傷,當晚就到分隊「
興師問罪」,要張負責。
分隊解釋為了救吳才做疼痛刺激,希望他諒解,吳在9月仍控告張涉嫌業務過失傷害。
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護理師蕭慧萍表示,「疼痛刺激」是教科書內標準程序,且胸口神經敏
感,按壓後的反應可辨識患者意識。她說,這項救護程序不會改變。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1-01-08 16:56:00
總不能直接上口咽+壓胸吧 = =
作者: kidboy619 (嚕嚕肥)   2011-01-08 17:45:00
加油 別因為這樣就對救護失去信心
作者: yanginru (星空幻羽)   2011-01-09 11:38:00
如果被當事人看到這篇..原PO可能有310的危險....
作者: garibaldia (garibaldia)   2011-01-09 16:35:00
好吧~那我把OS第二行嘎掉好惹~wwww
作者: Japanesque (想)   2011-01-10 10:00:00
遇到酒空直接潑水測試(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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