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nDKX0m ]
作者: a4567850 (打醬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搏命了 貓沒危險…消防局不再救
時間: Thu Jan 2 10:55:23 2014
1.媒體來源: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UDN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日前南投縣消防員協助民眾捉貓,卻墜樓住進加護病房,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統計,去年受
理動物救護案件多達854件,高達五成七是救貓,但真正危及貓命比率極低,桃園縣消防
局擬重新檢討救援動物勤務,將只協助受虐、受傷、生命危險個案。
消防工作重點為救災救護,實際上卻包山包海,桃園縣消防局說,曾幫民眾圍捕壓馬路的
羊群、闖民宅的山豬,因是緊急狀況,如不立即解除危機恐造成交通、人身危害,但救貓
勤務往往是民眾受不了貓叫,要求「救」貓,實則只是「趕」貓。
消防局去年接獲動物救助案件854件,救貓占485件,大多數情況是貓隻躲在屋頂、橋下、
建物高處梁柱休息,並無立即性危險。
消防局長謝景旭說,根據以往經驗,消防員執行非緊急狀況的動物救援勤務,所需投入的
人力、物力及時間,遠超過救災、救護,且貓喜爬高習性,往往讓執行勤務人員曝露於危
險工作環境,又大多動物有攻擊性,過去也有消防員遭動物咬傷、抓傷。
當消防員現場評估貓並無立即危險,且所處高度過高,人員無法攀爬所及,或現有工具無
法處理,並無能力協助驅趕,向報案人解說卻不被接受,消防局說,消防員遭當眾斥責、
咆哮多達數十件,還有4件具狀投訴消防員沒愛心、瀆職。
消防局指出,由於貓有攀爬高處天性,又容易竄逃,捕捉不易,將對動物受困勤務提出因
應對策,未來擬只處理緊急且危急案件,即為疑似虐待動物致傷或可能致死,如非緊急狀
況,消防員將轉知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等相關業務單位處理。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3625115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本來就該這樣了 學的是救災救人 結果鬼島的刁民把消防員當變形金剛在用
我是義消也遇過抓蛇 抓貓 抓山豬
奇怪了 農業局 農業課的人人都死光了是嗎?
不過最精采的還是刁民 遇到刁民比動物案件還難處理 有機會再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