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消防設備設置標準第18條疑問

作者: kkplay (小k)   2015-07-23 19:37:12
問題類型:消防設備疑問
所在縣市:新北
問題:
小弟於理解消防設備時遇到不懂之處,也上網嘗試尋找,但目前還沒找到,希望能有人指
點一下
消防設備第18條
鍋爐房、廚房等大量使用火源之場所,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可使用 CO2 & 乾粉 滅火
不能使用 水霧 & 泡沫 滅火
1.關於CO2部分
平時有特定或不特定人員使用之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等類似處所,不得設置二氧化碳滅
火設備。而廚房雖非上述場所,但平時為特定人員使用,CO2濃度過高亦會造成傷亡,不
知其適用原因。不知道是場所內人的狀態,或是建築物構造不同,而可以選用。
2.水霧不能選用
上網查詢,很多消防公司都說細水霧可用於廚房滅火
消防設備第18條內也提到
廚房如設有自動撒水設備,且排油煙管及煙罩設簡易自動滅火裝置時,得不受本表限制。
而顆粒介於中間的水霧為何不行?
3.對於油類B類火災來說,泡沫滅火效果好像還不錯,為何無法使用?
謝謝你~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7-24 10:42:00
3.怕油火蔓延? 泡沫還是會配水
作者: Ahung1229 (尋求更美好的人生)   2015-07-25 09:58:00
有撒水設備"且"要有簡易自動滅火設備才可以不受限!不是自動撒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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