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消防員算有警察身份嗎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18-04-05 03:09:17
如題
消防員的正式名稱
在考試院叫消防警察
跟行政水上警察
都歸類在警察考試
那這樣消防人員算警察嗎
廣義來說
一般行政警察依行政法能開做的
像是開單巡邏等
消防員也是在做
如果今天消防員在路上看到什麼犯罪行為
上前說我是警察
把對方嚇走後
事後會被起訴冒用官銜嗎
或是遇到現場暴力型病患
能就地直接壓制管束等警察來嗎
如果帶一根警棍在身上防身
算不算歸類在警械裡頭
對不起問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
但是好在意啊
作者: j30186 (得罪方丈還想走)   2018-04-05 06:55:00
適用警察人事任用條例,但並無強制權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8-04-05 06:59:00
行執法第36、37 。上課要認真犯罪行為則是刑訴規範 ,不用看身份
作者: king126354 (king126354)   2018-04-05 17:38:00
刑訴88......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作者: hehehaha12 (火消魂)   2018-04-05 19:50:00
我連買軍警票都有7成機會被拒絕了......給看服務證也不行
作者: samkivn963 (牧限)   2018-04-05 20:41:00
看警職法就知道了
作者: princetamaki (晴空的赤臘角機場)   2018-04-05 22:05:00
真假?!@@我都拿男友服務證買電影票有算耶
作者: nansapeace (marco.lai)   2018-04-07 22:39:00
已經不算了
作者: danzan (高大師)   2018-04-08 17:31:00
樓上不算的根據是?我個人是買票還沒遇過不算的啦
作者: nansapeace (marco.lai)   2018-04-08 19:45:00
樓上,我說的是法 正身份別,不是消費行為。法定身份別
作者: wing740719 (大熊~)   2018-04-10 08:35:00
1樓正解,我個人認為權力越大麻煩越多說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好本職工作,安全最重要
作者: samkivn963 (牧限)   2018-05-01 22:11:00
你把人攔下來,換你被依強制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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