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述問題之所在,以便版友為您解惑※
※發文不強制附照片,但附照片可供版友更容易確認問題之所在※
﹉﹉﹉﹉﹉﹉﹉﹉﹉﹉﹉﹉﹉﹉﹉﹉﹉﹉﹉﹉﹉﹉﹉﹉﹉﹉﹉﹉﹉﹉﹉﹉﹉﹉﹉﹉﹉﹉
1.問題類型(a.規劃 b.修繕 c.知識 d.技術支援 e.其他) : (b.c.d.e)←請填入
2.問題描述(請詳述問題在哪):
以下為朋友家中的漏水事件↓↓
朋友家在2樓,被3樓浴室的排水管持續漏水達8年,中間經過多次協調未果,在民國105
年提告並勝訴,法官判決3樓應修復到不漏水狀態,就在一切看似進展順利後急轉直下。
3樓起初有找工人修繕,但修繕後仍再漏水,且完工當天並未至2樓試水,所以當2樓向3
樓反應時,3樓以已經修繕完成為由便不再搭理,後續亦未於保固期內找原工人進行檢查
,於是2樓以未修繕完全提出強制執行。
司法事務官雖有到2樓看到水持續滲漏的狀況,但未要求3樓找原工人進行保固,反而順
應3樓的要求,重新找人鑑定漏水與3樓有無關聯,而最弔詭的地方來了,這次鑑定與原審
同樣是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中的合格廠商,但原審於鑑定報告中寫明是3樓浴室排水
管造成漏水,新的鑑定報告卻說與大樓公共揚水管系統有關聯,甚至是另有源頭還要再查
,也就是新的鑑定報告一直強調2樓漏水和3樓無關,雖然沒找到漏水源卻篤定是公管漏水
,司法事務官因此駁回朋友的強制執行申請。
朋友也想過要自己花錢修繕,無奈3樓認為不是他家漏水為何要開門?所以朋友家的漏水始
終無法解決,3樓甚至回頭提告朋友要還鑑定費用10萬(沒錯,光鑑定費而已),不久前判
決也出爐,朋友敗訴必須還錢,這大概是司法史上第一個被漏水不能修繕,還要還錢的案
例。
由於朋友已經被漏水這件事情搞到身心俱疲,才想著能不能從板上找到同樣在煩惱漏水
要怎麼處理、已進入/終止司法程序,或擁有豐富抓漏經驗的人,可以互相聯繫分享經驗
與幫忙。
朋友正籌畫組成「漏水糾紛自救會」,這不會只是一個單單取暖的組織,而是實際解決
問題的地方,有任何疑問歡迎直接電話與她聯繫,我就不便針對細節做回應。
~~~~~~~~~~~~~~~~~~~~~~~~~~~~~~~~~~~~~~~~~~~~~~~~~~~~~~~~~~~~~~~~~~~~~~
請問您家是否有長年漏水,尋求法律途徑後卻仍然無法修繕?
若您或您的家人目前仍為漏水所惱,請勇敢站出來與我們一同抗爭,
讓我們用手把手的力量拯救唯一的家。
敬請聯繫 羅欣 小姐
0980588258
3.問題存在時間:
約民國100年至今
4.照片連結:
https://reurl.cc/nV03Xl
5.其他 :
有其他資訊會再進行補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