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本人並非專業法律人士
所以只是提出個人看法@@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第三點...
後面的法條感覺上都只是在解釋宗教法人該怎麼運作...
作者: cliff880528 (萬惡的考試) 2017-10-09 12:46:00
畢竟宗教法有參與的都是已經合法的大廟人士 或甚至根本不是道教的 我覺得這條為了是別人檢舉這些儀式於法有據的用途較大 不然以前警察接到檢舉 基於人情也好 常常不了了之 但名詞定義還是不夠清楚 解釋空間太大
作者:
s654k (s654k)
2017-10-09 14:55:00對於私人宮廟要立案而已,真的有點難度,最近試著申請縣府核可宮廟證,看到就覺得囧,組織規制、議程,會員大會組成、建築物許可登記等,最後放棄沒有申請(攤手)
作者: cbim822 2017-10-09 16:24:00
就台灣來說,我覺得重點要先放在財務面的規範。
作者:
s654k (s654k)
2017-10-09 17:08:00是啊,主要擔心實際施行時的影響層面,不過目前還沒有對於私壇的罰則,是還不至於影響,覺得之後的細項條文怎麼寫更重要。應該要完成登記才算哦~~
就算違法 這部宗教法草案有說要抓人關人或罰錢嗎???
作者:
s654k (s654k)
2017-10-09 23:29:00真的通過的話,應該會有輔導期,之後罰則也會有,但是這法案覺得不管還哪個政黨都不敢推xd
作者:
tikan (rx)
2017-10-11 16:46:00看到那無限長的一例一休的輔導期我想宮廟人士大可不用擔心就算是之前曾經發生的燒金紙罰十萬事件,也早就不了了之對國家而言,利用宗教身分逃漏稅、洗錢、黑道洗白、鬧事靠神包庇、取道名以隱藏本名等等行為之取締,比起罰燒香錢要來的重要,且容易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