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板主您好,既然您希望回文討論,那敝人只好另開板面了
先回到您所說的第一個問題「廣告文」
有些版為什麼要禁絕廣告文?這是首先要思考的問題,也是板主們應該要思索的
「廣告」是什麼?單純只是是廣而週知的通告?還是藉此牟利的商業活動?
我想上面二者應當可以做出區分標準
又或者,在民間信仰板可以還會有另一層的顧慮,那就是擔心板眾被騙
若從沒聽過的某某精舍、某某山頭,貼了一篇廣告文,要舉辦三天兩夜靈修
這種活動性質,豈不是又落入了無法驗證的窠臼?
上面這個假設的案例,腦袋清楚的板友們我也想也不敢認同的
我在凌晨的推文中一再地強調,批踢踢是學術性BBS站
連本板的分類都歸在「國家研究院」,可見得,在基本的架構上
本板「學術性」的討論仍應當優先於「其他神異經驗」的討論
即便有些神異經驗,也應當看作是類似田野調查的一種經驗談,而不一定要成為本板主流
若只因為板規禁止「廣告文」,就不讓類似的講座、座談會、研討會等資訊發布
我認為這是板規操作過於僵化的結果
以下,敝人班門弄斧,提出幾個廣告文應該列入的標準,望請指正
1.廣告文若涉及對價交易者,應予以禁止
(此處之交易包括:金錢、勞務、等值物品交換均屬之)
2.純粹宗教性之聚會廣告,可以「考慮」禁止
(例如某教會的團契、某精舍邀請共修)
3.學術性之座談、演講、研討會,即便需要收取報名費,亦不在禁止之列
(但講者、舉辦地點、主協辦單位必須是可資分辨的國內外學術機構、或NGO)
以上是針對本次廣告文事件的一些淺見,再敬請參考
用字遣詞有不妥、或是詞不達意之處,也請給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