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ccclum 商業宣傳行為 水桶一個月

作者: ethefalse (無月政龍)   2017-12-05 20:14:38
由於有數位版友來信詢問關於我個人對於此案的態度
所以在這裡做個回覆
作者: Mian1997 (免)   2017-12-05 20:36:00
遜啊什麼叫放棄表決你失敗啦被3c打敗了身為管理者需要做出決定的時候就要表態沒有逃走的選項這樣如果我狡猾一點我可以永遠打擦邊球你永遠都沒法表決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2-05 20:43:00
打高飛球,力拼全壘打,mian +U
作者: Mian1997 (免)   2017-12-05 20:43:00
沒有123啦,只有1跟2處理跟不處理,你就是選擇了不處理
作者: cbugs (liyu)   2017-12-05 20:45:00
男人要硬起來 訴不訴我也覺得還不到違規^^ 瞭解行情而已
作者: milet (milet)   2017-12-05 20:51:00
我覺得你不該回的,你們板主很奇怪,好像各自為政。就算你不同其他板主用字遣字,應當私下溝通,在原公告訂正。就算不同心,也不要讓人輕易知道。好糟喔!你們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2-05 20:54:00
又是誰去騷擾==?給不給人當版主@@?
作者: cat0403 (青爭)   2017-12-05 20:58:00
我肯定e版主的認真與辛苦,但也同意樓上m大所述,管理者再怎麼不合,對外炮口要一致,不然私下寄信互相挑撥的事情不會少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7-12-05 21:08:00
3C:計畫通,你們又著了我的道啦,哈哈
作者: cat0403 (青爭)   2017-12-05 21:09:00
兩位版主都是擇善固執的個性,只是剛好固執的點有出入QQ
作者: cbugs (liyu)   2017-12-05 21:12:00
還好啦 只是表達不同意見 沒有不和 就事論事 看e版主公告沒有感覺不和
作者: cat0403 (青爭)   2017-12-05 21:12:00
不,我沒有誤會您攻擊其他版主,但您也誤解我的意思,管理群應該是關起門來吵再兇打再狠,開了門就要互相為對方背書(僅限公事啦)我的想法是這樣,不一定對,僅供參考啦,就當我雞婆自以為是好了QQ要再去閉關了,e版主加油!您的認真我們看得到
作者: louis5566 (布宜諾斯劉詩詩)   2017-12-05 21:16:00
版主 有自己的想法 也跟大家說明了 就不必再對想要落井下石3c的版友多加費心了 很多版友都對3c頗有微詞 但是一昧的追殺我覺得並不必要 到底從什麼時候風氣變這樣了= =
作者: wkwtb (....)   2017-12-05 21:30:00
其實,我很想檢舉那篇公告是戰文………………………………………………………………… 不過,戰文好像也沒罰則………沒差…………………………… 至於踩線問題,辛苦你了,壓力不要太大。以前有些公告會有另一位版主在下面推文覆議,可參考。繼續點點點……推文不可離題,那公告離題挑釁呢?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12-05 21:32:00
3c的那個推文,其實是在邊緣地帶。但PTT很明顯就是不能有商業行為。尤其這個利益歸屬是給私人的,而不是公共的。如果真的半夜不睡覺在搞那些東西的話,無論是否有效,起碼他有做那些儀式,算是佛心來的。but……but……這仍是商業行為。如果我是板主的話,我還是站在桶他的這方。結論:就算是佛心價,還是商業行為,該桶!PS:這讓我想到很多神壇收驚,就隨喜紅包,通常就包個幾百塊,起碼人家還是有做那個儀式的,至於有沒有效是另一個問題,但這還是商業行為。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2-05 21:40:00
太好了樓上把2句話能表達完的意思,拉到11句,佩服佩服!
作者: wolfaith7 (wolfaith7)   2017-12-05 21:42:00
語焉不詳,故作高深,沒意見,但是談有辦事,有收費,也不是第一次了,桶不桶就看版主認定了,覺得這塊裁量權本來就是版主的權力,只是判決有爭議也是難免..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12-05 21:42:00
其實一句話就行了,只要看結論那一行。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2-05 21:42:00
宜蘭我走了,別唸我.我那時候真沒要釣你.我也問完了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12-05 21:45:00
最近很多人在釣我,但該講的論點還是會講。諸位就當作是極端的觀點唄。
作者: wolfaith7 (wolfaith7)   2017-12-05 21:46:00
我想三C搞不好很開心,不要為了我吵架~(傲嬌扭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12-05 21:47:00
終於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了,不然我看很多人會直接跳過3c的推文。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7-12-05 21:50:00
大釣哥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5 22:21:00
我每次路過看3c在那發作然後有個人就會挑釁他,也不管文章主題是啥就會吵到離題,不過都沒人對這有意見我以為大家都不在意追殺他一個人,越不公平越好不是嗎?我比較想問e板主以後裁罰公告下,是否都要問一下受罰對像的信仰主神有無向受罰者示警,並推測一下沒收到示警是人差不多了還是啥的?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2-05 22:29:00
你去問呀.我等你問XD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5 22:30:00
我在這就是提問了,板務我從不私信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2-05 22:31:00
不是.我是說你問去地母看祂有沒有警告CCC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5 22:33:00
我對哪尊神有無警告他並不在意,我問的是往後水桶公告下是否要問對方的王爺、主公、菩薩、或各路神明是否都發出警示了倒是說自己用經驗判斷一位神對其下...信眾(?)認為差不多了,算不算在消費神明呢?阿不過這不是很重要就是了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2-05 22:37:00
那我知道你要嘴誰了.那我就不好說了.因為不能扯到他XD我只能跟你這樣說.那是他們的事情:)就像為了回覆你.我後面得很森7一樣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5 22:39:00
公告後面放心得要看有沒有規定行或不行吧w不過就觀察3C大那根本不是發作,是在傳銷.只是這次踩線囉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5 22:41:00
與其說有沒有規定,不如說用「喜愛」的程度來決定吧?桶他OK啊,我也抓過他去被桶幾個月的呵呵
作者: cld123 (colin)   2017-12-05 22:52:00
你們說話太深奧了
作者: Boss77575 (知理行德)   2017-12-05 22:55:00
E板主您不要被有心人利用了。這套路明顯框你上來添亂因為人家知道你心性不穩容易被影響。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5 22:57:00
心性不穩
作者: Boss77575 (知理行德)   2017-12-05 22:57:00
你放棄表決就算是討論過了。有沒有跟另一位討論是管理群的私事。你這樣怕事又急於澄清真的很不適任這篇公告真的很難看。你被人利用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5 23:00:00
哇塞,我覺得這板主是在堅定澄清自己對板務的態度跟立場,原來這樣子是不適任喔?哈哈哈,今天又開一次眼界了
作者: cld123 (colin)   2017-12-05 23:04:00
有些事不能公開說,引起紛爭所以我都殿殿不說話等著雲開見明月
作者: outofyou   2017-12-05 23:12:00
推表明態度
作者: wkwtb (....)   2017-12-05 23:17:00
多說多錯意見出來也收不回,就先少說幾句吧,畢竟身份是版主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5 23:32:00
回e板主,我沒有要檢舉人,所以不知道無妨。警示的..我不是問那個啦哈哈
作者: YannNanTian (燕男天)   2017-12-05 23:43:00
我插個幾句,我認為有問題的點。1.你應當先確認ga板主的“群”字真假,如認為不舒服可請他修改。現在未確認先抱怨,不妥。2.你投反對票,也比放棄強一萬倍。管理板務問題只有抉擇,沒有放棄表示這選項的。明明心中有答案就直說你認為未達水桶標準就好,你說放棄我覺得很錯愕~像是很無奈之下只好做出的決定…給人觀感不好。板務判久了每次的裁量權會形塑你的風格,這風格無關好壞,既然是票選之板主,大家也會接受。以上個人意見,聽聽就好~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2-05 23:59:00
我是可以把我們的討論的賴的過程貼上來啦...就原始的截圖這樣,如果E版主願意的話。畢竟直接看賴紀錄的原始討論,比我講再多都更直接。
作者: cbugs (liyu)   2017-12-06 00:05:00
以後判決加註記名投票 公開透明 沒黑箱疑問 沒什麼不好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12-06 00:08:00
這種推文就是傳說的"軟文"啊, 商業行為無誤
作者: cld123 (colin)   2017-12-06 00:12:00
不需要什麼都公開示眾,板主不需要隨著板友起舞板主要硬起來
作者: cbugs (liyu)   2017-12-06 00:15:00
123 你淡出吧 對事不對人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2-06 00:15:00
至於有些版友,我只能說大概是刻意在興風作浪,我個人不以為意,因為就特定那幾位而已,從marvel作浪到這兒,都是熟面孔了,以前還會耐心解釋,現在是覺得也不必較真。犯版規就犯版規,依規定懲處,如有疑義,可以上申小組,一切照規定走,倒不必費太多無謂的言詞口水。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6 00:31:00
「我也希望看到文章的版友,見到丹楓再犯時,能出言點醒。」果然反省能力就是這樣子而已了吧,犯了錯跟一堆人吵,吵完在那自省,寫得一長串然後好了傷忘了痛,幫自己找完理由合理化出來又是都別人的錯,別人就都是興風作浪在弄你,都不是你跟人協調上有問題,做法上別人有疑慮,只有簇擁著你大大前大大後的話才叫好聽。呵,始終不變啊。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7-12-06 00:34:00
作浪 XD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2-06 00:38:00
真的就是在作浪阿XD 自有公評吧講實話、照規定裁處,跟自省其實是兩回事,為了自省就昧著良心,這也不好。等看完截圖在評論,其實也不遲。
作者: monkeyshi (ㄟㄟㄟㄟㄟㄟ)   2017-12-06 00:54:00
你們好煩喔,什麼時候這個版才能恢復正常
作者: cld123 (colin)   2017-12-06 00:54:00
有圖又如何,很多板友很不理智,不管你說什麼,他還是說他的,才不會管你說什麼,典型活在自己的世界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6 00:55:00
桶3c我認為算在規定內,只要標準一致。不過既然能問,那你的文每次起爭端跟造成那些你的「自省」前,你的相熟的神有沒警示你?還是說了你也收不到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2-06 00:58:00
既然你這樣問了,我就回應吧。「末法時期,群魔亂舞,正道式微,當以明心自省為要。為所該為,不畏邪擾。章顯正道,諸魔攻之,天道有靈,自有尺規,無須隨魔靈起舞。人人起心動念,天地察察,日後因果自行承擔。」我收到的是這樣,至於其中如何解釋,個自領會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6 01:06:00
哈,這話看來,質疑你的自然要被歸類成某類去了呢,「正道,多少自負之人假汝之名」所以g板主每次判罰都要替對像與主神間的交流做個解說,還是特別只關切3c個案呢?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2-06 02:15:00
樓上還真費心…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6 02:24:00
你以前在別的板費心成怎樣,要幫你挖出來貼上嗎?我還只是提問罷了
作者: cld123 (colin)   2017-12-06 03:13:00
有神無神又如何,做事無虧於心,從不把祂當神,以友相待,帝君助我,我也當祂是朋友視祂為神,壓力太重,視祂為友,相處自然祂有提醒我,但我不聽,故最後刪文,警惕自己日後不可為之
作者: soyolin (《蠻牛》)   2017-12-06 04:17:00
辛苦e版主
作者: Mian1997 (免)   2017-12-06 07:44:00
既然問題已釐清,是不是該退堂了像這種情況,為免節外生枝,版主可以選擇鎖文
作者: lld33821 (lee)   2017-12-06 08:07:00
其實ga版主把釐定字眼改成票決就好,3人中2人投票,1人棄權,票選結果是沒問題的,至於要不要亮票,是各自的部分,或許兩位版主可以私下討論是否把票決結果寫於公告前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7-12-06 08:26:00
怪怪的,人有自己的思考,有解釋就很好了,人非絕對的,幹嗎一定要出來選邊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2-06 08:43:00
回666:你要挖請便啊?(被你這種語氣一講好像我做了什麼壞事一樣) 不過,這也是你最擅長的說話方式,不意外。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06 09:19:00
你的語氣不也像我做了啥壞事?沒有說作浪就是了呵呵。有人發篇文想刪擲筊板規被噓到xx是關切板務,我在推文問問題叫作浪,真會
作者: wkwtb (....)   2017-12-06 12:15:00
晨星上一次上站是 11/29 ,難道是通靈投票?晨星就當他不存在就好 1贊成 1棄權判決有問題該出來解釋的是頭贊成票的吧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2-06 12:35:00
判決是沒有問題的,具體事由與過程已陳述於公告判決文,如有疑義,請當事人尋正規管道申訴。
作者: amilus8250 (艾密拉斯)   2017-12-06 12:42:00
所以棄權等於反對嗎?
作者: wkwtb (....)   2017-12-06 14:05:00
我並不認為判決有什麼問題,只是覺得跳出來的人錯了而已
作者: lld33821 (lee)   2017-12-06 14:54:00
樓上,這叫亮票
作者: wkwtb (....)   2017-12-06 15:45:00
不是選舉選出今日最佳水桶判決應該不會有亮票問題
作者: lld33821 (lee)   2017-12-06 15:49:00
亮票就是明志
作者: louis5566 (布宜諾斯劉詩詩)   2017-12-06 16:38:00
誒 版主不是有說用賴討論的嗎?那上不上站就沒影響囉
作者: wkwtb (....)   2017-12-06 16:56:00
有說?line?我視力不好真的沒看到
作者: louis5566 (布宜諾斯劉詩詩)   2017-12-06 17:01:00
前面一點有 丹楓版主有說可以貼賴對話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2-06 17:03:00
沒上站,確定會有看到內容嗎?這也要考慮。
作者: Mian1997 (免)   2017-12-06 17:39:00
別提了,有人會知道以後都貼假截圖舉報了我都故意不說出他沒上過站了反正元老的任何決定我都無條件贊成
作者: t88965 (TTC)   2017-12-06 23:46:00
Eth 版主這種行為非常不負責任。今天就算版主們沒有討論過,也不應該自清一篇文章出來。要讓大家感覺你們是團結的版主一就是三,三就是一。現在這行為要不要乾脆開個民俗二版然後去當板主啊?再者這行為跟常在電視上看到警政單位出包,長官就算之前立刻跳出來用次元切割刀有什麼兩樣?相當失職!失職的不是不討論,也不是不處理。而是自己身為版主卻在分化版主。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2-06 23:52:00
不檢討吃人豆腐的,反倒檢討被吃豆腐的,很有趣的世道。不過樓上t版友會檢討e版主也不意外,畢竟您很支持ga版主不是?
作者: t88965 (TTC)   2017-12-06 23:55:00
小弟觀點並非檢討被吃豆腐的點。而是針對職掌關係的點,盼Oppo大可以理解。不過真的已經攤開講了,真的有吃豆腐情況的話Ga版主上面有澄清了吧。支不支持我不予置評,小弟連版主票都沒投不用幫忙劃清立場。只認為管理階層自己本該團結僅此。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2-06 23:58:00
只是常看到您的推文支持ga版主,如果誤會深感抱歉。
作者: t88965 (TTC)   2017-12-06 23:58:00
管理階層本來就是一個團體的精神表徵,否則沒事大家幹麻一直戰藍綠,他們都是國家管理階層搞得不團結那該怎麼富強。很抱歉牽到政治但是這是最容易比喻的方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2-06 23:59:00
嘛,這個案子的是非公斷,最簡單就是我把版主的討論內容一字不漏的看是逐字打出來,還是截圖放出來,讓大家自己
作者: t88965 (TTC)   2017-12-07 00:00:00
認為有道理當然是推,不諱言我看了ga版主媽佛很多故事,但小弟習慣就事論事,並且對事不對人的說,理性討論理性討論。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2-07 00:01:00
去看怎麼回事,礙於版規不得公布私人紀錄而已,只要當事的版主們同意,那就攤開來談這事。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2-07 00:03:00
民主是每個人都能有話說,您這種說法跟一言堂沒兩樣,版主群為什麼就不能意見相左呢?何況e版主僅是出來自清立場,並未直指此次公告有何問題,您的譬喻我實在不甚了解。
作者: t88965 (TTC)   2017-12-07 00:04:00
立法院院會、地方政府議會開議期間都可以採訪了紀錄,這種應該不算私人紀錄吧?不知OPPO大怎麼看。願聞其詳意見當然可以相左這是肯定的,小弟也是支持,如果永遠意見一致,那就如您說的就是一言堂同樣支持。您說的極為正確!但是立院審核法條到總統頒布,這就代表立院出品。不會有立委跳出來,「我當初很反對呢」,縮小來看,公告既然已經出爐,可以修改但是不能單獨跳出來自清。這樣解釋您可以接受嗎?已經很白話了呢...BTW,不如Eth版主發文同意Ga版主發表紀錄,勝過咱們在這討論千言萬語,不是嗎,OPPO大。也不用針對我,其實我跟上面BOSS大還有wk大意見雷同呢呵呵。不用急著劃清立場喔。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2-07 00:20:00
看不懂您在說什麼,我看起來是只有您跟boss立場相同,wk看起來是完全不同呢!是否公開,應該由版主群自行討論,我沒意見。
作者: t88965 (TTC)   2017-12-07 00:27:00
跟您解釋真的有點難以溝通呢...反正大致就是版主要吵關起門,對外還是得一致醬子。對我們而言你們都是版主,都代表彼此OK?請參考貓姐最上面的論述,你要鬼打牆裝不懂我也無法....對事不對人,此事版主一即全部,全部即一。三票即便2:1,1的那方也該支持最後決定。這是最基本的民主素養與自覺。這樣很難懂嗎....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2-07 00:31:00
其實我也跟您有同樣感覺,您要裝不懂我也無法。另外,e版主說放棄,但是ga版主認為有當事版主們,所以關鍵是,ga版主是否認為e版主說謊,他並沒有放棄判決?
作者: t88965 (TTC)   2017-12-07 00:32:00
國小選班長還有投票戶外教學不都是對多數決嗎...少數服從多數啊,這個應該是要打從心裡內化成的民主素養吧...您沒有說出一套學理單純為了反駁而反駁我要看不懂什麼...好了不能再談下去到時被認為筆戰會被ga版主桶呢顆顆期盼事情大白的那一天呢。https://i.imgur.com/CYZ2iCR.jpg忘記您連這話都說的出口,浪費了一晚上的唇舌...盼全案真相大白
作者: showID (showID)   2017-12-07 01:25:00
貓姐???
作者: Boss77575 (知理行德)   2017-12-07 01:42:00
某些人平常對3c偏見極深。各種冷潮熱諷,甚至直接黑單結果遇到偏見更深的目標時。反而敲鑼打鼓各種大義廩然或是借題發揮雞蛋裡挑骨頭,把3c這個簡單個案徹底消費ㄧ般網友鄉民也就算了。沒有什麼省悟能力。但是有門有派有山頭的。麻煩自己去問問家裡大人你在幹什麼?
作者: wkwtb (....)   2017-12-07 07:35:00
我沒立場,只是上來酸一下舒壓我一直在等只准州官放火的戲碼… 可惜桶靈王入桶,不然我實在看不出桶靈王跟桶靈王之間,除了用詞外的差別。打錯,其中一個桶應該改成通3c很爛,但是你確定某些信徒眾多的人在我眼中不是堪比3c?說到3c爛也有點太嚴重,畢竟別人有問題,我們該要包容他…………
作者: Boss77575 (知理行德)   2017-12-07 10:16:00
在我眼裡。3c他有ㄧ半是非常優秀的。另外一半引以為戒通常越是聰明的人。心魔會越厲害。3c他聰明過人卻沒有將其內化成智慧知道很多知識卻少了自己的悟道他只要跨的過去。必定有大成就此外。3c本來就是很好的修行助緣。要珍惜他還在的時候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0:27:00
吵這麼多...到底是不是有規定公告不能放意見的?要吵這個的話就請版主把這個規定先訂出來
作者: Boss77575 (知理行德)   2017-12-07 10:29:00
再來。我個人比較看重發心。像是3c就是愛玩愛鬧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0:30:00
3C大那也不完全是在玩鬧,要不另類傳銷要不走火入...
作者: Boss77575 (知理行德)   2017-12-07 10:31:00
有些時候更要展現他所學所長讓人知曉,出發點沒有惡意您說的不外乎是g板主最多再加上123。我想說的是我們人常常太過於放大某件人事物的缺失而無限縮小了他們的好與優點。這樣對自己非但沒幫助反而還會深深滋長自己內心的執念心生偏見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2-07 11:15:00
推boss大。樹大就是會招風,從單純看誰不順眼,到實際上的利益矛盾衝突,都有可能。可惜本篇E版主有點遭受無妄,很明顯隔山想打的牛並不是您。(拍拍)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1:29:00
可預見一絕對可能性:e板主態度堅定的話應該會被打成同類
作者: louis5566 (布宜諾斯劉詩詩)   2017-12-07 11:47:00
噓噓噓 現在開始幫3c說話的就會被打成同黨喔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1:48:00
123他自己玩自己的,不用把他拉進來至於3c,我連他推文都馬賽克了,沒在關心他的近況。現在只是邊酸邊看,等著看ga到底什麼時候回答,他到底是哪一間大廟公開的乩子主要是想對照著難產中的通靈問事開放要點來看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6:13:00
ga板主有說自己是大廟公開的乩身?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6:51:00
當然沒說我只是猜想,如果要開放通靈問事,一般宮廟會開放嗎?如果ga不是大廟正式乩身,又不開放一般宮廟於板上通靈問事,那ga那篇辦事(或問事)不是很可笑靠,我以後酸人的內容都被你套出來了…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00:00
ga那篇只是擲筊問cld的事,畢竟之前系列文吵太兇了後續也沒有辦cld的事,是要怎麼連結到乩身去@@?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02:00
你細看內容,基本上通靈都不一定敢講這麼細通靈問事,非通靈辦事以後我這個路邊紙箱神棍要來一套,只要假借某間大廟名義,就可以大肆發表我幫忙問的內容?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03:00
再來沒有錄影大家就參考就好啊!有問題一樣去擲看看囉?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04:00
重點別說他們不認識我這個神棍,連我有沒有去都是個問題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05:00
會講到比較細節是因為設定的擲筊問題就很細吧..問講的幾乎都是cld系列文的內容...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05:00
他明面上十五個,暗地裡暗示的還有數十個聖杯…… 一句:錄影太麻煩。結案
作者: Mian1997 (免)   2017-12-07 17:06:00
道長你來這裡舒壓不會被你家老大教訓嗎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06:00
本大神棍日後也比照辦理?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07:00
架個三腳架就好,不麻煩啊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07:00
哈哈,道長沒回家,神棍附體不想走………ga自己講麻煩的………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08:00
沒有錄影錄音大家看看故事文就好囉下次就不用麻煩啦!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08:00
那更好,3c也可以解套出桶了故事故事,收錢的故事
作者: showID (showID)   2017-12-07 17:09:00
連續15聖杯不是不可能,但有錄影才有說服力啦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10:00
3C大那個太明顯踩線,故事文一樣不能商業啊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10:00
我不反對把自己弄得很神,有錄影的話,今天我也只能躲起來羨慕哭哭法不是這麼執行的心證太大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12:00
故事文因為無法證實真偽,有心人會去找,內文含商業內容就不用說一定是XX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12:00
我的看法跟你相反3c很明顯連肖話ga很明顯有辦事的事實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14:00
3C大那可能是以真亂假,吸引力也不小啊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15:00
ga更嚴重
作者: showID (showID)   2017-12-07 17:16:00
3c講到價碼踩到版龜也只能認命啦,之前練那麼久肖維都沒事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17:00
幫忙問事吧,辦事是要怎麼辦?
作者: wkwtb (....)   2017-12-07 17:17:00
show講的我認同問事辦事同罪吃飯去,不用加醋了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2-07 17:19:00
記得加豬油
作者: cbugs (liyu)   2017-12-07 21:48:00
歡樂民俗版 這兩天都不歡樂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2-08 00:43:00
我也是醉惹~
作者: iMoai (摩亞)   2017-12-09 09:00:00
老子有云「慈故能勇」,E板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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