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記] 高雄 Tamoya 太盛16 烏龍麵 ((小輸丸龜

作者: kamgx58 (壽司羊)   2017-10-25 00:15:38
餐廳名稱:Tamoya 太盛16 烏龍麵
消費時間:2017年09月
店家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62號1樓(大統五福店)
店家電話:07 216 0500
營業時間:11:00~21:00
每人價位:唐揚雞塊(49元)、玉子燒(39元)、豆皮烏龍麵(99元)
可否刷卡:可以
有無包廂:沒有
推薦菜色:唐揚雞塊
鄰近捷運:中央公園
圖文網誌:http://lintzuyang79.pixnet.net/blog/post/3443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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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會到太盛16吃烏龍麵是因為到大統五福來買鞋子,
剛好午餐還沒有吃就四處看看附近有什麼可以吃的,
因為時間比較奇怪,大約下午四點多,
所以就以有開的當作優先選擇~~~
因為本身也滿愛吃烏龍麵的,
若是不經思考想吃烏龍麵的時候,
就會到大樂的丸龜去吃,
所以等等也會把丸龜的烏龍麵拿來做比較~~~
https://imgur.com/fSqFrgP
新堀江的太盛16是跟PepperLunch胡椒廚房共用空間,
所以在進門之前會看到兩種菜單,
兩邊都可以點,座位應該是可以隨意坐,
因為當天去一個人都沒有XDDD
((謎之聲:誰叫你吃這麼奇怪的時間...
雖然沒有吃胡椒廚房,但是也附上來讓大家當作是參考~~~
https://imgur.com/S9IhdLb
https://imgur.com/WPiy355
點餐台旁邊有一塊板子,上頭有更明顯的炸物標示,
因為受不了誘惑,就選了唐揚雞塊(49元)跟玉子燒(39元),
最後還有一碗豆皮烏龍麵(99元),
雖然一餐的價格不是很高,但是可以刷卡,感覺滿方便的。
https://imgur.com/cahXHnf
豆皮烏龍麵中碗(99元)
比丸龜的便宜10元,但是多了半個溫泉蛋跟小小片的火鍋料,
不過雖然如此,這間應該是不會再去吃了,
不是任何的衛生因素,也不是服務態度不好,
而是因為豆皮是鹹的QQ,
還我甜豆皮啊!!!
很簡單,就是這樣~~~
烏龍麵跟湯的部分,跟丸龜超級像,
頂多就是烏龍麵比較沒有這麼Q,
如果不仔細吃,以盲測來說,根本分不出來...
如果注意太盛16的出餐方式,把名字遮住,
會真的有感覺是在丸龜看到的順序。
https://imgur.com/XK0tBwl
唐揚雞塊(49元)
雖然看到圖片上頭只有三塊雞塊就要49元,感覺有點貴,
但是想吃沒辦法,也是硬著頭皮就點了~~~
實際看到的時候,還是有點小小的惆悵,
但是...
必須要說,這個現炸的唐揚雞塊,真的超級多汁,
真的會有那種流湯的感覺,
雖然感覺應該都是油XDDD,
但是真的超好吃,算是會推薦狠心去吃吃看的唐揚雞塊,
不過如果不是現炸的就...不保證了...
就這點來說,勝過丸龜不少,
上次吃丸龜的炸雞油膩感真的太重...
玉子燒(39元)
吃起來是一種甜鹹都有的奇特的口感,
玉子燒吃起來硬硬的,感覺應該是外頭現貨的玉子燒,
外頭的所炸的皮吃起來有點鹹,
但是咬到內餡的玉子燒又有點甜,
不是說不能甜鹹交錯,
只是甜不夠甜,鹹也不夠鹹,感覺吃起來容易膩口,
應該是下次不會點的類型。
https://imgur.com/gutOsDQ
調味料區,只可惜沒有附茶水,
必須要跟一旁的胡椒廚房單點水,
就這一點來說,大樂的丸龜有水大勝,
其他的佐料差不多~~~
以下附上一張在丸龜吃豆皮烏龍麵的照片
https://imgur.com/9FHOdwl
丸龜製麵 豆皮烏龍麵中碗(109元)
湯的味道差不多,但是豆皮是甜的就大勝太盛16了,
再加上麵比較脆,而且大樂有停車場,平日不用錢,
所以,雖然吃不到好吃的炸雞,
但是,之後壽司羊還是會選丸龜吧~~~
感想:
太盛16的烏龍麵老實說,並不難吃,
定價也不算太高,還在合理的範圍中,
只是個人的口味不合,所以並沒有特別喜歡,
如果順道經過,人又不會太多的情況下,
算是可以去吃吃的烏龍麵小店,
至於另外一邊的胡椒廚房,就等下次有機會再說了。
後記:
這是一篇邊看食記戰文,邊打的食記文,
雖然打打停停,但是"夯部啷當"也打了兩個多小時,
不過比起上一篇的「宮圓日本料理」可能還不到三分之一,
花了這麼多時間打文章,
而且是自費去吃東西,才在高雄版分享食記,
這樣還被說成是業配,或是想要故意宣傳自己的部落格,
老實說,除了QQ,還真的感覺有些遺憾。
壽司羊覺得,高雄版讓人感覺到珍貴的地方,就是至少在PO文的時候,
只要不要太超過而且有高雄點的狀況之下,都會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不會因為一個人特別的好惡,就說一定要怎麼樣或是一定不能怎麼樣,
對於回文推文箭頭文噓文也是一個,
可以站在對立面,也可以站在支持面去陳述自己的意見。
正如每個人同對於美食的看法都有所不同一般,
壽司羊口中的天創之作,也可能被很多人視如凡物,
而很多人口中推薦的餐廳,也可能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的狀況,
但是,無論喜歡或是不喜歡,
都可以尊重別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想法,
而不是說:「你的口味跟我的不一樣,所以你一定是錯的。」
或是「你做事的方式,我不喜歡,所以你一定是錯的。」
亦或是「我覺得不麻煩,為什麼你不能這樣做呢?」
然後強迫別人必定要配合自己的想法去改變...
面對網路(非是PTT)上可以查到食記的態度,
壽司羊都是參考一下,當作一個點餐的依據,但是不會是唯一的考量,
即使看到看起來很像是業配文的食記,
也會這樣想,如果真的去吃的時候,
遇到不如該部落客所敘述的狀況,讓人下次再訪的機會降低,
那不也是等於該部落客幫店家做了反宣傳。
如果去吃的時候,感覺還不錯,有如同該部落客所敘述的情況,
那就算是看到業配文,那又如何呢?
另外1,為什麼留信箱就一定是合作,
難道有些問題要私下問,不行嗎...
另外2,為什麼有被邀稿試吃就一定是商業部落客,
壽司羊既不靠這個吃飯,
寫出來的心得也不給店家修改(還因為寫得太誠實,店家都不分享QQ),
亦沒有放在部落個最上方大力宣傳,更沒有PO在高雄版,
連食記內文中都有大力附加說明...
老實說,如果真的要靠這個賺錢,還不如去打工比較快,
如果把試吃東西的原價跟花的時間拿來除一除,根本連基本時薪都沒有。
原本一開始只是想說沒吃過的餐廳,
既然有人邀請,去吃吃看也無妨,反正也是不同的體驗,
結果沒想到因為有三篇試吃文的緣故,就被說成是商業部落客...
唉...剩下的九十幾篇自費的都是白紙就是了...
((謎之聲:抱怨過頭的收斂...
最 後 一 樣 , 謝 謝 大 家 看 完 與 長 期 以 來 的 支 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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