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我直接派大律師和當事人談
大律師提到
單純在網路上分析文 屬於自由發表言論 所以根本沒有罪
而外匯保證金 有幫人操盤動作 才一定有罪行 這是確定的
不要在被一些 鄉民虎小虎小的
而我退佣給鄉民代理金的0.72美金退佣金
因為退佣是屬於代理帳戶才獲得的佣金
而事前也說明因為我們要處理佣金的部分 所以算是一起共同負擔處理費用
我們算是一起代理處理退佣金 如果要告的話 鄉民也算是共謀
加上我們在打算多告恐嚇罪名和反誣告罪名
最後我們要求對方賠賞我100萬精神損失和律師費和解
但看在對方很有誠意道歉 我們只收對方10萬 而對方年紀不到25歲
果然律師錢真的不能省!
所以大家還是安心的可以在PTT發表文章 不會被告 根本超OP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