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英國脫歐恐生變 高等法院 須經國會背書

作者: Thaichonburi (Hello 你好嗎 衷心感謝)   2016-11-04 06:09:52
新聞截自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87586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英國啟動脫歐到底能不能由首相逕自向歐盟提出?倫敦高等法院
今(3)日宣布,英國政府必須要經過國會的批准,才能向歐盟提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
正式啟動脫歐程序。英國首相梅(Theresa May)日前宣布將於2017年3月正式向歐盟啟動
脫歐,高等法院今日的裁決,相當於為英國脫歐新增了變數。倫敦高等法院今(3)日宣
布,英國政府必須要經過國會的批准,才能向歐盟正式啟動脫歐程序;英國首相梅伊日前
才宣布將於2017年3月啟動脫歐,今日的裁決,相當於為英國脫歐新增了變數。
(法新社)
綜合外媒報導,倫敦高等法院今日宣布英國政府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之前,必須先獲得
英國國會的表決同意,才能向歐盟正式啟動為期2年的脫歐程序;倫敦高等法院法官湯姆
斯(John Thomas)表示,「本院認為政府沒有直接啟動脫歐的權力;如果只依照第50條
款由首相告知,有悖於國內法,勢必將產生更深遠的影響」。梅伊上任後堅稱英國不會違
背公投脫歐的決定,日前並宣布將於2017年3月正式向歐盟啟動脫歐;倫敦高等法院今日
的裁決,相當於打臉英國政府,也為英國脫歐新增了變數。不過,倫敦高等法院今日也表
示,英國政府仍可就此判決提出上訴,政府律師並已表示,最高法院已訂於12月5至8日聆
聽本案。
雖然只是硬脫歐 跟緩脫歐的差別
前陣子宣布硬脫歐又跌了一波
請問這樣英鎊會彈回到脫歐議題前的價格嗎? (今天反彈不少)
※ 編輯: Thaichonburi (36.230.243.119), 11/04/2016 06:14:46
※ 編輯: Thaichonburi (36.230.243.119), 11/04/2016 06:18:41
作者: iikae (凱)   2016-11-04 07:01:00
意思是說 李超人是對的嗎?
作者: transcend789 (阿雄)   2016-11-04 08:01:00
時間早晚問題?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11-04 08:36:00
英國根本不可脫嘔,以後你會發現跟本是假議題
作者: winstonciou (共同創造)   2016-11-04 11:33:00
為什麼不可能脫歐@@無視公投結果不會造成人民對政府信任破滅嗎
作者: unsecret (慢活)   2016-11-04 12:36:00
那英鎊年後有機會漲回去了嗎?
作者: ds1999h (ds)   2016-11-04 12:42:00
這要問神吧…
作者: unsecret (慢活)   2016-11-04 12:59:00
唉 別跌太多啊 心痛QQ
作者: zuan (Hello)   2016-11-04 13:54:00
要否決公投結果還看不出有那些正當程序,畢竟是直接民意的結果。在程序上卡執行比較有可能
作者: ppc ( )   2016-11-04 15:01:00
這齣戲越來越精彩
作者: Tradesque (唯快不破)   2016-11-04 15:18:00
不用正當程序阿 這個脫歐的公投本身不具法律效力,只能"建議"政府這是民意所向
作者: aillusion (歐拉歐拉歐拉歐拉)   2016-11-04 20:44:00
所以到了最後政府凌駕於直接民意之上 這樣民主政治是否從來就只是個騙局
作者: baobeising (㊣Ptt㊣最強a思想家-肚臍)   2016-11-04 21:42:00
就這件事來說並不算騙局 首先公投前就已經知道這是啟動脫歐的第一道程序 若公投不過就不用想脫歐了 若公投過關則開始研究脫歐計畫 並且讓議會判斷脫歐對英國的好壞 不清楚英國脫歐的人會覺得英國在裝肖ㄟ 但是英國公投只是讓政府可以取得討論脫歐的資格而已 也是前首相的政治手段 雖然這邊他失敗下台 但是英國議會是人民代表 由議會否決脫歐也算是民意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6-11-05 02:55:00
也就是說英國是先公投 然後才開始由民意代表開始審查最後還是要看議會的投票這樣
作者: csjan (...)   2016-11-05 09:52:00
樓上兩位的意思是 國會>直接民意?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11-05 10:18:00
可是這樣為什麼舉辦公投 結果脫歐確定後 還要看國會決定?這樣搞根本沒意義了就好比已經離婚確定了 事後還要問他們能不能離婚...
作者: baobeising (㊣Ptt㊣最強a思想家-肚臍)   2016-11-05 12:29:00
我記得歐盟規定的脫歐程序就是這樣 所以英國是照規定來而已吧?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16-11-05 15:35:00
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成員國可以根據本身的憲政機制退出歐盟。公投只是要符合憲政機制的要求,有可以啟動的前提要件,要不要啟動是另一回事。法院只是在幫政府解套,還要議會通過才可以正式啟動別被公投完就「必須」要做綁住。條約第五十條一經啟動,就沒有不退出的選項,只有兩年的談判期,這是為啥前首相不敢公投完立刻執行的原因
作者: Tradesque (唯快不破)   2016-11-05 15:47:00
其實這次法院判的關鍵在於皇家特權的範疇認定,控方是覺得以公投結果來當皇家特權的背書違反憲法,法官也這樣認定,指出脫歐涉及1972年歐洲共同體法的內容,實質影響英國人民權益,所以要求要經過議會核可有興趣可看這篇 https://goo.gl/6GSg42 有稍微提到皇家特權的東西
作者: HGJman (來自虛無飄渺)   2016-11-06 12:32:00
加入幫會很簡單,要脫離幫會卻很複雜,人類社會就是如此~
作者: RWebster (Webster.R)   2016-11-06 19:36:00
英國的公投本來就是象徵性公投 又沒有強制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