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day trade問題

作者: sliencesky (幽之森)   2014-03-31 22:07:31
上周五賣掉持有的ETF,
然後於上半場低檔盤整區再買入同等部位,
設一個停損單就睡覺去,
早上起床一看,
下半場曾經再跌一段觸發停損單再拉高,
今天就看到要補繳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
看了一下網頁
"典型當日沖銷交易者"的定義為:任何客戶在連續五個交易日內執行四次或以上當日
沖銷交易,且該當日沖銷交易的次數佔這五天內總交易數的6%以上。
任何帳戶如有典型當日沖銷交易的活動,都必須遵守帳戶最低資產金額$25,000美元
的規定。帳戶資產少於$25,000美元的"典型當日沖銷交易者"帳戶將不會有"當日沖銷交易
購買力(Day Trading Buying Power)"。
賣出前一交易日的持股,並在當天重新購入該股不會被視為當日沖銷交易。
"當日沖銷交易購買力"的計算方式為:前一交易日結束時超過保證金部分資產的四(
4)倍。"Time and Tick"的計算方式也會被接受。
若帳戶內產生"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催繳(Day Trading Margin Call)","當日沖銷
交易購買力"會隨即降為超過保證金部分資產的兩(2)倍。當催繳存在時,"Time and
Tick"的計算方式將不能使用。保證金要求將按照客戶當日所有當日沖銷交易的總額計算

如果客戶未能在"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催繳"發生後的五(5)個交易日內補足保證金
差額的話,帳戶的"當日沖銷交易購買力"限制在九十(90)天內為超過保證金部分資產的
一(1)倍(只能作現金交易),直到差額被補足為止。
小弟有問題的是最後兩段,
看不懂她表達的意思,
可以請問板上各位前輩這兩段的意思是?
謝謝!
作者: sentinels (hihi)   2014-04-02 20:49:00
你用IB下單嗎?美國任一券商都是帳戶沒有滿2萬5千美金短時間當沖有次數限制,是美國政府規定的囉
作者: sliencesky (幽之森)   2014-04-04 08:24:00
有超過兩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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