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ghstar517 (Life is...)》之銘言:
: 小弟從今年年初開始也開了海外券商投資ETF
: 預計之後會每隔一段時間累積一小筆錢後再一起匯出去投資
: 不過之後匯回來就有海外所得的報稅問題
: 爬了文還是沒有很了解
: 若我接下來這幾年不定期匯款出去
: 預計累積約台幣50萬左右一次匯
: 等到之後有一年要匯回來時若當時的金額超過600萬
: 匯回來時需要申報海外所得的稅嗎?
每年獲利只要超過100萬就要申報,總所得超過600萬才須付稅。
因此如果獲利超過,最好不要等到最後一年才申報。
: (若是用網路報稅會自動抓到這筆資料嗎?還是得人工自己key)
全部都要自行保留記錄然後舉證。
: 舉例來說 若累積匯出去500萬 匯回來700萬
: 這樣我當年度申報時需要舉證說我總共匯出去500萬
: (拿當初每年匯款的水單可以嗎?)
: 但匯回來700萬 扣掉價差只有200萬 這樣是不是就沒有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
: 還是700萬通通得申報?
如果只是這樣的錢,是不須繳稅的,你不是大戶所以也不會被盯上。
但還是要好好留記錄,以防萬一。
: 另外就是匯出去和匯回來都是用美金
: 若當初匯出去的500萬(若美金匯率以30計算 約16萬多美金)
: 但匯回來時美金約23萬(但若美金匯率變成32 這樣折合台幣約736萬)
: 那國稅局的報稅基準是以轉換後的台幣計算還是原本的美金計算呢?
要看你真正是賺到多少台幣。
Have a nice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