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果複委託 券商倒閉

作者: jrmy (phecda)   2016-06-14 17:01:49
請參考: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3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23條
複委託買進股票是用國內券商名義,在國外持有。但國外券商或保管銀行出問題,依上述
規定,國內券商必需負責。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6-06-14 20:44:00
總算看到相關規定了 !
作者: narowang (Naro)   2016-06-14 23:56:00
用心查法規
作者: raja88848384 (Waiting)   2016-06-15 00:01:00
非常感謝
作者: iikae (凱)   2016-06-15 09:25:00
用心推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06-15 10:25:00
感謝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6-15 17:38:00
負責 聽起來似乎有解釋空間 若國內券商無明顕過失那有何責任?
作者: ShiuanRefuel (寧寧是我的寶貝)   2016-06-15 21:23:00
複委託感覺國內券商倒閉比國外券商倒閉更危險因為是用券商名義向國外下單 若是國內券商倒閉不知道這筆錢是否可作為債權人求償的標的或者是券商私自把股票賣出把錢掏空 這些金管會是否有在監管???買國內股票有集保 國外有SPIC 但複委託針對國內券商是否有管控呢?
作者: jrmy (phecda)   2016-06-15 23:43:00
第23條就說券商要負責交割,買到要把股票交給你,賣出要把錢交給你,和有無過失沒關係SPIC 沒想像中那麼有保障,拿到錢可能是幾年以後,訴訟告一段落建議把法條找出來看一下,不要只是看底下的小結
作者: narowang (Naro)   2016-06-16 05:11:00
其實複委託經營要申報,而且主管機關定期查核....關於你所說的保障國外券商倒...你是跨國官司台灣倒了你依然在國內打訴訟,光這點差異就夠了
作者: iverboy (WW)   2016-06-16 08:39:00
在01看到有台灣人投資千禧國際跨國期貨,結果今年不能出金變成要打跨國訴訟,我看要回錢的機率很低很低~看01說,這個局他們部了10年~海外卷商底細你真的很了解嗎?如果怕國內卷商把股票賣掉,那台灣發行的基金不都很危險?他把你的股票偷賣掉,錢還是會進你銀行戶頭...當然,除非這家卷商本身就是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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