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贈與稅對聯名戶資金移轉及遺產處置之影響

作者: GeorgeCase (喬凱西)   2016-08-17 04:13:41
大家好,
小弟是美股新手,目前正在努力準備資料要開戶中,
目前預想要開嘉信的聯名帳戶(跟家人),還有IB的個人帳戶(家人或我的名字),
這應該是處理台灣美國兩地金流最方便、及交易成本最低的組合,
相信很多網友也是開了多個券商帳號來處理資金的流轉、電匯、遺產處置的問題。
但是在國外網站查了很多資料,
發現 聯名帳戶涉及的贈與稅(Gift tax)議題似乎很麻煩,
但本版似乎幾乎沒有相關的討論,
我把統整的心得整理在下面,希望各位前輩指教,
如果有錯誤的地方也希望幫我補充更正,希望這些資料能對本版有些貢獻。
作者: comp1ete   2016-08-17 09:43:00
推~謝謝分享~~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16-08-17 10:39:00
你資金多可以考慮複委託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8-17 12:39:00
不知公司化如何?
作者: Yuwuen (遊玩)   2016-08-17 18:25:00
感謝分享
作者: narowang (Naro)   2016-08-17 19:30:00
認真說不頻繁交易 複委託 比較方便,尤其妳牽扯到贈與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6-08-17 23:14:00
請問聯名帳戶 $匯回台灣自己戶頭 需要2人都同意嗎也就是說IB端 以及台灣的銀行端 都需要打電話給2人做確認才能入帳嗎 還是只要老公或老婆其中一人 電話中確認即可?
作者: reon (Traveler)   2016-08-18 09:36:00
如果資金多到要考這方面問題最保險的方式還是用複委託..0.15~0.2的手續費就當保險..
作者: GeorgeCase (喬凱西)   2016-08-18 18:16:00
嘉信只要其中一人發動,但是匯到台灣如果是另外一個人那銀行應該還是會打給收款人做確認,可能有風險?有大大分享說因台灣的遺產稅額度高,所以到時候再做遺產處置就好,所以直接匯給原注資人也是好作法。另外我有問嘉信的客服人員,他們不認為外國人會有贈與稅的議題。但IRS官方白紙黑字寫有,顯然客服並不專業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6-08-19 05:15:00
感謝回答 所以如果老婆開在嘉信單獨個人帳戶 她可以獨自發動(從嘉信) 證券移轉 把IB聯名戶頭(我和老婆的名)的證券轉到她個人嘉信證券戶頭 而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 且IB也不會另外徵詢我她就可以獨自做 我這樣的理解是對的嗎?(假設哪天我掛掉的話 關於遺產稅的問題)
作者: GeorgeCase (喬凱西)   2016-08-19 11:06:00
IB那邊需不需要經過同意我不確定耶,只有聽過嘉信的聯名帳戶管理寬鬆。但你這樣可能會有另外一個問題錢一開始是你匯去的,但由你老婆匯回,在台灣有逃遺產稅之嫌。避免申報的話一年又只能100萬,處理遺產不方便。匯回給已亡者帳號,跟銀行說移回來處理遺產,可能也是OK的做法吧。但是轉證券的方式會有問題,ACATS的規定很嚴格,似乎只能同性質並且同名的帳號互轉。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16-08-19 16:13:00
如果投資金額上億公司化可能就划算了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6-08-20 01:45:00
了解 謝謝Georgie大詳細說明 學到很多George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8-20 09:27:00
終於答案還是回到公司化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16-08-21 15:06:00
公司化就是基本支出高但是資金夠大攤提一下就划算啊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8-21 18:58:00
台灣公司買賣美股要注意繳稅問題
作者: Dural (ψ-(._. )>)   2016-08-21 20:31:00
目前贈與稅免稅額是每年220萬 依目前稅局並不會對夫妻之間贈與去課稅..除非配偶一方於贈與發生後一年內過世 會把該次移轉至配偶名下財產合併遺產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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