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有嘗試過跟太太開Charles Schwab聯名帳戶
假設先生意外身亡, 由太太發動匯回台灣自己的戶頭
據之前其他人的分享, Charles Schwab是只需要一個人就可發動轉帳至任一帳戶
不知道這樣拿來避美國的遺產稅, 會發生甚麼問題嗎?
※ 引述《RWebster (Webster.R)》之銘言:
: ※ 引述《maho (勿求全,亦勿自棄。)》之銘言:
: : 這我也要說明一下:我未來會採取這個方法。
: : 假定你的複委託帳戶總資產有4000萬,過世時你的繼承人至少要繳200萬的稅。
: : 請注意,稅要先繳資產才能變現,不然帳戶一定是凍結狀態,誰也不能動的。
: : 所以如果真的這麼有錢,不建議全部放在複委託,太貴了。
: : 有個方法有可能可以避開台灣的部分遺產稅。
: : 假設你一共匯了2000萬到海外,過世時資產增值到4000萬,怎麼辦?
: : 你可以把2000萬匯回國內,投資不賺錢是不犯法的。這部分做遺產繼承。
: : 剩下的兩千萬留在海外,所以你需要一個海外銀行戶頭。香港很方便。
: : 如果您還是覺得這些做法感覺就游走法律邊緣,請考慮直接在香港成立公司。
: : 以股份方式持有你的家族公司,再用公司的名義開戶購買在英國上市的愛爾蘭ETF。
: : 我認為這樣就萬無一失了。香港有很多會計師事務所在幫人處理這些事情。
: : 台灣的部分還是要注意,匯出去多少錢至少要匯回相當的比例,國稅局不是傻子。
: : 我有問過一間事務所,他開給我的費用是每年約七萬台幣。
: : 我覺得,如果你總資產超過百萬美金,這份保險應該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