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All,
貼上永豐富委託的注意事項給板友參考...
尤其是前一陣子因為取消手續費,導致蠻多朋友
轉換陣地,要特別注意第五點。
一、購買外國有價證券如 ADR、 ADS等相關商品會有保管費用,
收取時間視上巿公司之保管銀行決定,於上手美國券商對本公司帳戶扣款後,
將同時對 台端帳戶扣<保管費>款項。
二、依規定本公司對帳單印發作業得採委外方式處理,故本公司將於慎選受託機構,
善盡保護 台端個人資料安全且不違反證券交易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之前提下,委託合格機構辦理對帳單印發作業,
台端對此如有任何異議請於收受本對帳單後二十日內以書面為反對之意思表示,
如 台端未為反對意思表示即視為同意。
三、鑑於目前國際政治及經濟情勢多變,對於所投資之外國證券交易市場,
應注意該外國證券交易市場國家主權評等變動情形,以確保自身投資權益。
四、自民國(以下同) 99 年 1月 1日起,海外所得依規定須計入
基本所得稅額課稅。依據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
一申報戶全年之海外所得合計數未達新台幣 100 萬元者,免予計入;
達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
有關結算申報之海外所得包括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利息所得及營利所得。
提醒您,請自行向稽徵機關申報交易年度各類投資所得。
欲瞭解證券商計算其各類所得額損益時,可向往來之分公司申請
五、因國稅局已開徵投資境外所得稅,客戶自他券商撥轉或自行存入股票時,
需提供該股票取得日之證明文件
(例如︰他券商買進之對帳單或買進繳款書或員工認購證明),
若無法提供者,依國稅局規範,應按實際賣出成交價格之20%計算其所得額。
六、美股求償案件所生費用因受限實際情況無法預估,
台端同意受償金額扣除所支出相關費用餘額,始為 台端最終獲償之金額。
七、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4條第一項規定,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
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提醒您須將交易深、滬股損益併入
臺灣地區所得向所屬的稅務機關申報。
八、本公司債券手續費收取方式,專業機構投資人之手續費率採個別議定與
個別揭露;非屬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委託人採內含,每筆交易手續費率不超過
成交金額的5%。
九、美國股票於市場下市,則依照美國保管銀行作法,將 台端之庫存移除。
201804 無符合之標的
十、※※※投資人投資信用評等未達 BBB等級之外國有價證券
可能面臨較高的投資風險,建請投資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