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稅務上是否有30% 基本上有以下幾點可以歸納
1.是否為美國註冊公司
常見的狀況下非美註冊公司,其配發之收益大多無預扣稅之情形
舉例來說 匯豐 德銀 所發行的優先股(或ETD)常理上來說都沒有30%
2.為美國註冊之公司
則看收益配發的類型,如果是Interest (利息),大多無30%(但要收益人資格);如果是dividends 基本上會被扣
3.投資管道(與受益人資格有關)
大多數透過複委託的投資人都會遇到這個問題
我看公開說明書上,明明寫繳交W8-BEN的非美納稅義務人不用課稅,為什麼我還是被課
這是由於複委託與上手都是開立omnibus ac.
(W8-IMY形式)上手無法確立最終受益人的原因
目前市場上有退稅機制的富邦,基本上應該作法為在綜合帳戶下加開許多Sub ac. 以此提供上手受益人確切身分
但並非所有券商都能以此模式配合,導致會發現不同券商同ㄧ商品發生這間不用扣、但另一家要的窘境....
但如果透過海外券商大多都券商能確切知道最終受益人身分,所以就是依照1、2點判斷
以上為經驗談,扣稅與否還是在網絡上認真看過一遍prospectuses 最好,投資前做好功課理解自己投資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