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海外所得稅的問題

作者: RWebster (Webster.R)   2019-02-02 03:24:00
※ 引述《smallmaemae (QQ)》之銘言:
自己有大約算一下如果今年年薪300
海外投資所得只要超過570就會繳比較多的稅了
想請問一下怎樣算是合法
如果我海外券商賺了700
可是只匯回500
這樣還需要提出交易成本申報嗎?
還是其實我申報必須要申報700
你必須申報700。
簡單講
有沒有可能我今年賺1500
然後分三年匯回500
然後就不用繳稅?
有可能。
還是說定義是我超過100就要申報
然後必須自己提出交易價格
超過670的門檻就得乖乖繳稅?
如果是這樣算
不管是複委託或是開海外券商只要超過都得乖乖繳稅
本來就應該乖乖納稅呀,不然你就是壞壞
或是你不要當台灣稅務居民
除非用嘉信提款
但這樣你國外的部位永遠都做不大啊..
沒被查都可以,被查了你就算拿嘉信代幣卡
一樣會被查的到,因為你的代幣卡插的是我
國的ATM。
好奇才資本利得的20%為何部位會做不大?
唯一令人詬病的是虧損只能認列在當年度。
我一友人從自己每年600萬開始到現在八年多了,
每年670*4用好用滿,兩個成年孩子+爺奶,
就是從頭開始就做好規劃,完全無後顧之憂。
當然他們有時還是會超過啦...怎麼做不大?
投資部位從八位數穩穩做到現在九位數了耶...
連爺奶父母離開後怎麼安排都規劃了
作者: rintoo (你好凱蘭)   2019-02-02 09:22:00
如果擺著不賣二十年後賣掉賺2000萬,和每年賣一次,隔年買回,平均獲利每年百萬,後者是否較好
作者: RWebster (Webster.R)   2019-02-02 13:18:00
後者比較好
作者: smallmaemae (QQ)   2019-02-02 20:05:00
如果用到4個是戶籍問題然後贈與還有遺產的問題麻煩跟會計師聊過後是免稅國開個戶頭,然後比較好分配每年匯多少回來,成本不高不過也是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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