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ioiY (140.117你是踹三小)
2019-12-23 00:16:03查了些資料這部分還是有點不明白
目前手上持股未實現損益加上國內收入
扣掉670萬後基本稅額已約當綜所稅額
不知明年報稅是否可先認列掉海外收入
還是得用剩下的交易日賣出才能報呢?
複委託和TD都有現股買入為主,少賣出
感謝
作者:
willism (hpc5)
2019-12-23 00:34:00請問基本稅額已約當綜合所得稅,看不懂是什麼意思...此外,為啥你會認為“未實現損益”,可以列入海外收入?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9-12-23 00:37:00所得課稅以實現為原則。未實現損益顧名思義,就是'未實現'。
作者:
prtscn (列印畫面)
2019-12-23 02:19:00美國住久了 打出來的中文很難懂
作者: Hecc (來日方長) 2019-12-23 02:39:00
我認為是不行 可以問問國稅局
作者:
csjan (...)
2019-12-23 08:06:00三樓正解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12-23 10:11:00不行喔 但你可以賣出再買進他就變已實現了
作者:
phear (恐懼~~)
2019-12-23 17:50:00借問一下高手,那複委託(手續費+)大家會實現嗎當然沒標準答案,但不知有無人分析過大原則
作者:
willism (hpc5)
2019-12-23 20:16:00大原則就是法條...
作者:
wr (~~)
2019-12-25 11:56:00如果金額夠大 就算你把獲利實現 匯回之後很可能還是要跟國稅局解釋這筆錢怎麼來的 與其這樣不如每年只匯回額度內金額就好
作者:
willism (hpc5)
2019-12-25 12:34:00樓上說法挺矛盾的,大筆海外款項轉入,本就會被追查來源,確認是贈與還是所得。若照你建議不申報,難道國稅局就不查了? 事後被揭露會比較快活嗎,我想應該不會。
作者:
wr (~~)
2019-12-26 09:18:00退休後每年賣500萬 匯500萬回來臺灣就好另外我沒說不申報吧...什麼叫照我建議的不申報?
作者:
csjan (...)
2019-12-26 09:30:00重點還是在實現獲利 假設我今年賣了賺1000萬然後分2年各匯500萬 還是會被ROC政府扣稅
作者:
HwaSIn (基佬的小黃瓜)
2019-12-31 07:13:00國稅局有權限跟海外券商調資料嗎 @@?我們跟美國沒有稅務協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