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獲利時點認定問題?

作者: nijawang (coco)   2021-01-25 23:27:25
不好意思,插播一下~
若有美國RSU與Stock Options時該如何認定?
最近才想到我前公司有給美國總公司的RSU與Stock Options。
而我在好幾年前就已全出清,並將美金轉到TD繼續投資。
當初執行RSU或Stock Options的年度都已有扣繳所得稅。
但登入之前已清空的帳戶,也沒有各年度的gain/loss報表可下載。
那我的獲利該怎麼計算?
因為當初公司給的年度扣繳憑單並沒有細部的RSU或Stock Options的執行價格,
只有年度一筆數字…
還是我要自己把每一筆RSU與Stock Options的執行價格查出來,
並以FIFO的方式計算每筆的獲利再加總各年度的獲利?
另外是海外獲利(收入)不管多久以前的都要申報嗎?
有些已經十多年前了,不過每年的實際獲利金額+薪水應該都不會超過670萬。
真的是有點頭大…
謝謝!
作者: tomap41017 (絕夢)   2021-01-25 23:30:00
問會計師、問稅官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1-26 00:09:00
如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自申報期限屆滿翌日起算,超過七年即不再補稅處罰
作者: awss1971 (令狐沖)   2021-01-26 06:37:00
簡單說...超過七年,已經過了追溯期...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1-01-26 10:55:00
如果是台灣分公司給員工的Options是屬於國內所得的其他所得,不是海外所得。
作者: yurian   2021-01-26 19:46:00
七年前的不用補稅 不過要如何證明那錢哪來的? 以前有繳過稅應該都會有扣繳憑單 應該是可以當作成本(自有資金)的證明?還有或許去問當初的證券商 可以跟他要看看?(這部分就只是推測而已 死馬當活馬醫) 你沒有辦法證明是成本 和之前獲利的就只能當作無證明 最多也是抽20趴
作者: Cathay (前意識潰堤)   2021-01-26 20:58:00
應該是海外款項匯回國內金額的20%認定為獲利
作者: yurian   2021-01-28 09:35:00
https://i.imgur.com/bhebuMX.jpg是有這條沒錯 但是匯回時要提出這筆資金的來源 這部分疑義就很大了 所以我才說至多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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