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美國券商聯名帳戶遺產稅結算之必要

作者: Juniorgreen (寶寶加油)   2023-02-02 18:10:18
請問與先生開立嘉信聯名帳戶後,如果我過世,遺產繼承手續是否必要?
根據嘉信的說明,開立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帳戶後,
雙方對帳戶具有同等的所有權。
如果一方過世,向券商提交死亡證書後,帳戶所有權將自動轉讓給在世的共同持有人,
但仍需要在進行稅務結算,也就是向IRS取得「轉讓證書」(根據IRS規定是死亡後9個月內)
嘉信在收到轉帳證書後,會將共同帳戶內的資產轉移到在世共同持有人的個人帳戶中。
我的問題的是:
既然共同持有雙方都能對帳戶進行資產匯入、匯出、買賣的行為,
是不是一定要在一方過世後告知券商並進行稅務結算?
不告知會有甚麼樣的風險嗎?
我能想到的可能問題是
1. 贈與稅:
不過我查到的資料是非居住外國人贈與非居住外國人"配偶"的年度贈與稅
扣除額有$155,000,贈與小於這個金額不需要申報。
那只要我先生年度內提領小於這個金額,是不是就能避開贈與稅的問題?
2. 更新W8-BEN表格時涉及偽造文書:
共同持有人均須個別提交W8-BEN表格。要更新時如果我已經過世,我先生就要代替我
更新,這部份可能涉及的偽造文書。
如果不考慮第二點(假想不會被抓到),是不是辦理繼承手續就不是很必要?
原本是想跟先生說按照規定走,cover遺產稅的定期壽險也已經安排好了
可是我看了IRS的文件,要取得轉帳證書的流程真的是十分複雜啊
先生的英語能力不是很好,所以想知道能不能避開?
如果是先生先走,我自己倒是打算照規定進行遺產稅結算的程序。
BTW, 我已經排除複委託的選項了。
還請各位指點,謝謝~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3-02-02 19:17:00
美國華人遺產律師多的是,上網找都有。不要被坊間那種妖魔鬼怪邪書歪說嚇到啦付點律師費就解決的問題不難拉其實,這些律師99%以上講中文的
作者: BNYMellon (BNYMellon)   2023-02-02 21:19:00
怕遺產稅就到新加坡開戶投資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2-04 05:05:00
前面好像有人打去問客服..客服其實很婉轉地給了答案客服/官網/行員不能直白的說違反IRS規定的做法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23-02-05 15:33:00
新加坡雖然沒有遺產稅,可是你投美股,美國還是要收啊?
作者: m180 (月薪180)   2023-02-06 00:19:00
不知為何排除複委託?目前至少沒聽到有人複委託被美國扣遺產稅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2-06 01:09:00
複委託的股票持有人就不是你,怎麼可能被美國扣遺產稅複委託只有在台灣才會認定那些股票是你的,在美國那些股票會被認定是台灣券商的台灣有關複委託的法令,對美國沒有管轄權呀
作者: m180 (月薪180)   2023-02-06 18:08:00
我倒覺得這是優勢 為何要登記自己名下 避稅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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