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查信託相關資料看到一個慘劇
https://www.bogleheads.org/forum/viewtopic.php?t=422497
中間有比利時網友分享 開 IB 在歐洲的點 父親持有美股約300K過世
流程極度的卡而且被IRS收高額利息 (8%) 目前還在進行中
共有帳戶無效
未過世配偶的帳戶一併被凍結
網友觀點是
1. 如果券商有 QI 基本上會有法遵的需求
2. NRA 不要持有美股 除非在 60K 以下
打算來把資產都換成愛爾蘭ETF惹...
※ 引述《alaga (alaga)》之銘言:
: 請問用下面的方式是不是可以避掉遺產稅
: 1. 先把美國券商的帳號密碼給家人
: 2. 交代過世後把所有股票債券售出,將資金轉匯我的新加坡銀行帳戶
: 3. 新加坡沒有遺產稅,家人申報過世繼承,轉往子女自己的新加坡銀行帳戶
: 4. 子女每年從新加坡戶頭匯回台灣戶頭,每年控制在600萬以內避免海外所得課稅
: ※ 引述《tomtowin (highhand)》之銘言:
: : https://coffeebanker.com/youtube72-1/
: : 網路上看到使用複委託購買美股,需繳交美國遺產稅6萬美金以上,某知名網站也說部
: 份
: : 複委託也開始扣,詢問自己的營業員回覆都是只有扣台灣部份,因為美股持有人不是個
: 人
: : 是公司,尊守當地法律,請問有人實際上複委託被扣美國遺產稅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