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googstar》 之銘言:
: 推 SweetLee: 我覺得有相干耶 是不是原原po想問的其實沒講清楚? 11/20 19:33
我在外商工作,除了本身有在海外券商投資之外,另外一個海外收入的主要來源主要是公司
配發的股票,所以海外收入計算的方式其實有點複雜,這還牽涉到了美金換台幣的所得計算
。美金換台幣不是海外所得,是國內財產交易資本所得,沒有670萬的額度這件事情,如果
國稅局要查,少報1元就是要罰款。
外商有三種配發股票方式:RSU/ESPP/Option
RSU在給你的時候,公司會以當時的股價以及匯率換算成台幣算進你當年的薪資所得內,到
這裡都還是國內所得,但是如果未來股票有上漲你才賣出的時候,多出來的這段獲利就是海
外收入了,假如公司給你100股,股價$50 ,匯率30 ,所以你當年收入會有150,000台幣的
國內所得,假如你隔了一年股價100賣出,匯率32 ,所以海外所得16萬台幣(這個時候你有
1萬美金),如果你在匯率34的時候換回台幣,那我的美金成本是30還是32?
ESPP是員工用八五折購買公司股票,當下購買的差額會算進當年國內所得,比RSU還麻煩,
券商那邊只有你的購入價(85折後的價錢),加入你購買ESPP的時候股價市價是100,所以
員工可以用85的價錢購入股票,所以以85到100這一段是國內所得,假如你未來在150的時候
賣出股票,100到150這段是海外所得,但是券商的資料上並沒有100這個數字,只有85這個
數字,加上不同時間的匯率,等到你把美金換回台幣的時候,到底要用哪個時間的美金匯率
當作你的美金成本?
Option我就不提了,也一樣有類似的問題,因為一般台灣的海外股票投資者未必是海外公司
的員工,所以不會遇到上面的問題,但事實上也會遇到從國外匯回美金在未來的時間點將美
金換回台幣的財產交易所得問題,所以我把問題簡化:到底國稅局知不知道你在美國券商的
資本利得資料?看來答案是不知道,所以投資人必須自己主動申報。
不過將美金換回台幣依然是一個問題,到底要用哪個時間的匯率當作你的成本而且如何提出
證明相當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