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xced (axced)
2025-02-08 13:39:43海外750萬以內免稅,以下有哪個情形要繳稅?
1.幾年前投資美股成本1000萬台幣,今年市值一樣是1000萬,賣掉全額匯回台灣。
2.今年市值漲到5000萬,往後每年賣個200萬匯回台灣。
3.市值漲到5000萬,全數賣掉,每年匯回台灣200萬。
4.市值5000萬,全數賣掉,不匯回台灣。
用複委託跟國外的IB盈透,情況會一樣嗎?
感謝
作者: sunsetswish (搞什麼阿!!) 2025-02-08 13:49:00
複委託跑不掉 賣掉就有紀錄超過就是要繳稅 海外券商看你匯回多少,無法舉證成本的話就是認列80%為成本超過一樣繳稅
如果你是海外券商,都不用繳稅。因為你都沒有申報,只看匯回金額,加上原本收入不到750萬,就都不用繳稅。不過項目一要保留水單,才能跟國稅局證明成本是1000萬
作者:
Teemo0u0 (提摩小隊長OuO)
2025-02-08 14:13:00累積多年不申報,要用時一次匯回,然後雙手一攤說無法舉證讓他扣20%,這樣實務上稅務機關會有別的反制處罰嗎?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25-02-08 15:17:00規則不是寫的很清楚了嗎?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5-02-08 15:35:003跟4要繳稅。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提示有關資料之情形,可處3千到3萬罰鍰,得連續處罰至配合調查或提供資料為止。據說慣例是第一次通知3千、第二次通知9千、之後每次3萬。
作者: aion7648555 2025-02-08 15:48:00
還要跟一般所得稅額比較......不是大於670就要繳稅好嗎
簡單說 照規則是看賣出實現多少 怎匯回不重要但事實上 匯回方法很大影響你是否被查前題不被查的話連殺人放火都沒事了
作者:
Teemo0u0 (提摩小隊長OuO)
2025-02-08 17:21:00謝謝d大~
作者:
AJCole (AJCole)
2025-02-08 18:32:00建議當個誠實的投資者,真要避稅,每年賣一些,盈利不要超過750萬,應該是合法方式。(有誤求補正)
作者: ragochen (AOSP) 2025-02-08 18:57:00
太早問了…等你的股票真的漲了這麼多時,你自然會搞懂或找會計師搞懂這個問題
作者:
sopi 2025-02-08 19:39:00你的例子全部都不用
按規則是實現損益時要申報 所以不管匯不匯 34要繳稅
作者:
snippet (片段知識)
2025-02-08 22:05:00這個問題都是已經被討論到爛掉的問題了…
作者:
Tonnny (^~^)
2025-02-08 23:14:00規定就是一個固定答案,查一下很清楚。有些建議實際上就是逃稅,但有責任的自己,務必自行斟酌
作者: jay16814 2025-02-08 23:15:00
某樓不能討論喔 就你最懂
作者:
billyku (let it be)
2025-02-09 06:56:00借問一下Firstrade有提供realized gain/loss的證明嗎?只找到capital gain/loss,看上去不是相同的東西
可以下載 Realized Gain/Loss 報告,從 Tax Center> Realized Gain/Loss 取得。報告格式為 PDF 或 CSV,可用於台灣申報海外所得。
海外券商要自己提供成本認列 我看到說法是能一次認列成本最乾脆
作者:
billyku (let it be)
2025-02-09 10:31:00謝謝,找到了!
最好每年都申報,就每年有獲利就贖回匯回台灣,記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