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verdiedman (~^^~)》之銘言:
: ※ 引述《RalphHsu (空手一直線)》之銘言:
: : 是哦??沒車馬費哦??我怎聽說有,微薄的一千元???
: : 據說這次比賽,太極拳男在遭到對手散打男猛烈攻擊受傷敗北後,他母親竟然在休息室
: : 裡面為子報仇,攻擊該散打男,並揚言控告該散打男,控告浩天會館(告什麼我不知道)
: : 根據巴西柔術的老外討論區,有人說該散打選手已經去大陸避風頭...
: : 據說隔天太極男的父親祖父,也跑去浩天鬧了...
: : 如果此事屬實,那成為該比賽的選手,就更可憐了,連比賽單位都沒給他們應該有的保護
: : 讓他們盡全力比賽,換來的,是此等叨擾...
: 那個時候整個休息室都馬一頭霧水
: 有人超想笑 有人躺好好的也爬起來罵髒話
: 我是不小心整的爆笑出來 他媽還大罵給我閉嘴勒
: 明明就都簽了同意書了 那家人超怪的
: 還好是他媽媽下來罵人 大家不想打女人
: 不然可能會變圍毆事件上新聞了吧
說到 同意書 啊...><"...
因為小弟待的國術社 辦過一場 校內的散打比賽(我上一篇文章講過) ...><"...
當時我們也擬好了一份 切結書 ...並且還請就讀 財法系 的學長拿給他的老師 看一看...
希望可以達到 盡善盡美 的程度(其實是希望不幸有人出事 可以讓社團全身而退)...
在老師將我們的 切結書 修改完畢後...跟我們講了一句話...讓我們 有一點小害怕 ...
那就是 以 台灣的法律 來論...不論是再怎麼 完美的切結書 ...><"...
都只能擋的了... 民事訴訟 ...若是對方依然堅決提出告訴...還是可以以...
刑事訴訟
提起告訴...><"...所以啊...辦 格鬥比賽 真的是一件很 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
幸好我們辦的那一場...最嚴重只有稍微流一點點鼻血...對方也沒有追究...
不然我們這一個小小的國術社...><"...就要消失於校園之中了...><"...